省稅務局:下月起個稅起征點按5000元

近日,國家稅務總局安徽省稅務局發佈《致全省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的一封信》,明確我省納稅人2018年10月1日後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減除費用統一按照5000元/月執行,並按照新的個人所得稅稅率表計算應納稅額。對納稅人在2018年9月30日(含)前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減除費用仍按照3500元/月執行。

信中表明,此次個稅改革存在諸多“亮點”。首先,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和特許權使用費4項勞動性所得將納入綜合徵稅範圍,綜合所得的基本減除費用從原來的3500元/月提高到5000元/月(每年6萬元)。

同時,此次個稅改革還首次設立專項附加扣除,在提高基本減除費用的基礎上,增加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支出。對個人所得稅稅率結構也進行了優化調整,改革後,廣大納稅人都能夠不同程度享受到減稅的紅利,特別是中等以下收入群體獲益更大。

此外,居民個人居住時間標準由1年改為183天,並實行“代扣代繳、自行申報,彙算清繳、多退少補,優化服務、事後抽查”新徵管模式。

信中重點指出,廣大納稅人自10月1日起可率先享受部分稅改新政。首先,納稅人2018年10月1日後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減除費用統一按照5000元/月執行,並按照新的個人所得稅稅率表計算應納稅額。對納稅人在2018年9月30日(含)前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減除費用仍按照3500元/月執行。

其次,個體工商戶業主、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自然人投資者、企事業單位承包承租經營者2018年第四季度取得的生產經營所得,減除費用按照5000元/月執行,前三季度費用按照3500元/月執行。

而對個體工商戶業主、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自然人投資者、企事業單位承包承租經營者2018年取得的生產經營所得如何計算全年應納稅所得額,詳情需見財稅〈2018〉98號文有關規定,或請向主管稅務機關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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