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微腐败” 富顺一村民小组长侵吞集体资金13万受审

四川在线消息(梁英 李莎 记者刘春华)11月5日,自贡市富顺法院依法公开审理该县首起由富顺县监察委调查终结后移送审查起诉的基层“微腐败”职务犯罪案件。

富顺法院党组书记、代理院长黄刚亲自担任审判长组成合议庭审理,富顺检察院检察长胡晓明以公诉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诉。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某利用其担任富顺县某村村民小组长职务之便,在经手管理村组集体资金过程中,以隐瞒收入不入账,虚增开支等手段,非法侵占集体资金共计134560元,用于其个人日常生活开支。案发后,被告人王某已退清全部赃款。

庭审中,富顺法院为被告人王某指定了辩护律师,依法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全方位落实庭审实质化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要求。同时,公诉人通过法院科技法庭多媒体系统,将全案证据在法庭上充分展示,让诉讼参与人更能直观了解案件事实和相关证据内容,另公诉人申请了证人出庭作证。

富顺县各机关、乡镇及监察委工作人员共100余人旁听庭审。

该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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