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安縣退伍軍人信息採集需注意:請轉發、擴散!

軍人是國家安全的鐵壁銅牆

軍人是忠誠和奉獻的代言人

他們始終懷揣人民

人民的安康是他們最大的願望

祖國的強盛是他們不變的夢想

蓬安縣退伍軍人信息採集需注意:請轉發、擴散!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加強退役軍人服務保障體系建設,更好維護軍人軍屬合法權益。近段時間,蓬安縣對全縣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進行信息採集。11月19日下午,在蓬安縣河舒鎮便民服務中心採集點現場,前來登記的群眾絡繹不絕,依次拿號排隊,等待採集信息。

據瞭解,有很多退役軍人不清楚自己屬於哪個社區以及對自己所屬轄區的登記時間不瞭解,或者所拿證件不齊全,造成白跑一趟或者跑多趟的現象。

蓬安縣退伍軍人信息採集需注意:請轉發、擴散!

1、退役軍人在採集信息前,被採集人先明確自己所屬轄區以及所在轄區的採集具體時間。

2、採集信息需帶好自己的身份證、退伍證、戶口本以及三等功以上的獲獎證明、現場本人視頻照片採集(不在家的用手機上傳自己半身照片用微信上傳至代辦人,最後微信轉至辦理工作人員手機上),這樣可以避免跑冤枉路。

3、退伍軍人信息採集工作量大,採集當天最好8點到達信息採集點排號,每天採集的平均容量200多人。

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

信息採集工作要點梳理

蓬安縣退伍軍人信息採集需注意:請轉發、擴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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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開展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信息採集工作?

答:黨中央、國務院歷來高度重視退役軍人服務管理工作。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切實摸清廣大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情況底數,建立精準服務保障體系,將黨和政府的關心和厚愛傳遞給所有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讓軍人成為全社會尊崇的職業,國務院統籌部署,退役軍人事務部具體組織實施,全面開展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信息採集工作。

2

此次開展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信息採集工作的目標是什麼?

答:此次信息採集工作的目標是全面摸清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底數併為其家庭懸掛光榮牌,建立健全服務對象檔案和數據庫,為維護軍人軍屬合法權益,加強退役軍人服務保障體系和工作運行體系建設奠定基礎。

3

此次開展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信息採集工作的採集範圍有哪些?

答:信息採集對象為退役軍人事務部門服務管理的所有相關人員,主要包括以下十二類人員:

1.軍隊轉業幹部;

2.退役士兵;

3.軍隊離休退休幹部和退休士官;

4.軍隊無軍籍離休退休退職職工;

5.復員軍人;

6.退伍紅軍老戰士,包括西路軍紅軍老戰士和紅軍失散人員;

7.殘疾軍人;

8.享受國家撫卹的傷殘民兵民工;

9.烈士遺屬,包括烈士的父母(撫養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10.因公犧牲軍人遺屬,包括因公犧牲軍人的父母(撫養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11.病故軍人遺屬,包括病故軍人的父母(撫養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12.現役軍人家屬,包括現役軍人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4

此次開展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信息採集工作的採集內容有哪些?

答:信息採集的內容主要包括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的個人身份信息、政治面貌、對象類別、基本生活狀況等,涵蓋戶籍、救助、社保、醫保、住房、撫卹優待、服役及安置情況等多項基礎信息和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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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開展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信息採集工作如何實施和開展?

答:信息採集工作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落實,以採集對象戶籍所在地申報採集為基本原則。以縣(市、區)為基本採集單位,由縣級人民政府統籌負責,本級民政、人社部門牽頭,會同當地組織、公安、環保、住建、醫保和兵役等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鄉鎮(街道)、村(居)具體落實。各地將統一設置集中採集點,採取集中採集、自主申報、上門校核等方式進行。

6

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應如何申報?

答: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應在規定時間內主動前往戶籍所在地鄉鎮(街道)等地設立的集中採集點申報信息,並在填報完成後簽字確認。

7

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在申報時應攜帶哪些申報資料?

答: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在申報時,需攜帶下列證件或材料原件:

1.身份證;

2.戶口本;

3.轉業證、退伍證、離退休證等相關證件;

4.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中華人民共和國傷殘民兵民工證、中華人民共和國因戰因公傷殘人員證等相關證件;

5.烈士證明書、因公犧牲軍人證明書、病故軍人證明書等相關證件;

6.立功受獎證件;

7.其他所需材料或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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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信息採集工作在採集時間上是如何要求的?

答:我市信息採集工作開始時間以各縣(市、區)具體通知為準,至2019年3月15日結束,分兩階段組織實施,第一階段:2018年11月30日前完成各類對象基礎信息採集工作,形成基本信息數據庫。第二階段:2019年3月15日前,完成數據交叉比對和共享,建立退役軍人大數據平臺,經彙總後,逐級報送至退役軍人事務部。

此次信息採集標準時點截至2018年10月1日,之後新增加或註銷的採集對象,可隨時採集更新,建立定期更新長效機制。

9

關於證明退役軍人身份的證件材料問題?

答:退役軍人原則上應使用轉業證、退伍證、離休退休證等證明其退役軍人的身份,不接受戰友之間互證身份方式。對於相關證件丟失或無檔案,無法證明退役軍人身份的,應經熟悉情況的村委會等基層組織出具相關材料,並通過與公安、民政、人武部等相關部門比對認定身份。對於提供原始證件的人員,在填報時選“退役證件”項,提供證明材料的選擇“退役證明材料”項。確實無法證明身份的原則上不採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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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集對象的退休退伍證件與身份證件信息不一致怎麼辦?

答:採集對象基本信息一律以身份證件信息為準。如證件不一致,應予以核查確定。

11

戶籍在異地,優撫關係在原戶籍地數據誰採集?外地打工退役軍人,可否實現異地採集?

答:為確保信息採集的真實、準確、有效,信息採集堅持以採集對象戶籍所在地申報採集為原則,不以優撫關係所在地為依據。

12

退役軍人一直未落戶,信息如何採集?

答:由退役時接收地或安置地採集。

13

敏感部門的退役軍人身份特殊,是否應予採集?

答:採集對象應實現全覆蓋,不漏一人。此次採集只採集基礎信息,不涉及敏感信息,身份敏感特殊的退役軍人應納入採集範圍,採集單位應充分尊重其本人和單位意見。

14

退役軍人採集對象範圍從哪年開始採集?

答:所有健在的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均在採集範圍,上溯至包括紅軍老戰士、西路軍紅軍老戰士和紅軍失散人員。

(轉自/蓬安播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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