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将在两段高速公路开始货车 差异化收费试点

甘肃省将在两段高速公路开始货车 差异化收费试点

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建立依法规范,科学合理的差异化收费模式,提升我省公路交通服务水平,经省政府批准,自2018年10月31日8:00时起至2019年10月31日8:00,我省将在G30连霍高速公路高台至总寨收费站区间内及S2兰郎高速临(夏)合(作)段区间内开始差异化收费试点工作。

据悉, 在G30连霍高速公路高台至总寨收费站109.308公里的区间内试行差异化收费,试点期间通行费按八折征收(即优惠20%)。同时,对持有我省电子缴费(ETC)陇通卡的货车,行驶上述路段时在原有5%优惠的基础上再优惠5%(ETC陇通卡累计优惠10%)。征收打折和ETC优惠两项优惠叠加享受。

在S2兰郎高速临(夏)合(作)段121.18公里的区间内试行差异化收费,试点期间通行费按七五折征收(即优惠25%)。同时,对持有我省电子缴费(ETC)陇通卡的货车,行驶上述路段时在原有5%优惠基础上再优惠5%(ETC陇通卡累计10%优惠)。征收打折和ETC优惠两项优惠叠加享受。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差异化收费试点只针对合法装载货运车辆,外省合法装载货运车辆只享受基本优惠,不享受ETC类优惠。客车、非法超载超限货运车辆、U载货类车辆、“绿色通道”和其他减免车辆仍按国家和甘肃省有关规定执行,不享受差异化的任何优惠措施。

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将对按季度开展动态分析评估,适时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差异化收费试点将缓解高速公路并行国省干线公路拥堵情况,提升路网整体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降低通道货物运输成本,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甘肃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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