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县纪委监委通报3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

1、临平镇政府工作人员杜水利向危房改造户索取、收受财物的问题。

2015年,临平镇政府工作人员杜水利在负责石牛社区危房改造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先后索取收受石牛社区何咸村2户村民芙蓉王香烟两条、“活动费用”2000元,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10月,杜水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临平镇何咸村党支部书记王金柱索取、收受群众财物等问题。2011年至2015年,何咸村党支部书记王金柱,在该村实施危房改造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索取、收受何咸村4户危房改造户财物价值共计3240元,全部用于个人的日常生活开支,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10月,王金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新阳镇郭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主任李俊杰向危房改造户违规收费等问题。2012年至2017年,新阳镇王村在实施危房改造过程中,原村党支部书记李俊杰利用其协助镇政府摸底、审核、上报本村危房改造户的职务便利条件,先后向本村5户危房改造户索要好处费共计11000元,用于自己家里日常花销,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4月,李俊杰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乾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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