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一刀切”,把好源头关

据有关通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回头看”转办“一刀切”信访举报件,反映了生态环境领域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被纳入了督察范围,成为督察工作的关注问题。

生态环保“一刀切”是庸政懒政的表现。一些地方平时不作为,督察组进驻期间乱作为,为减少群众信访举报,不问企业环保手续是否完备、污染防治设施是否到位、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要求有污染物排放企业全部停工停产,来逃避环保督察。有的地方对督察组交办事项,层层加码,扩大整治面,由个体殃及行业,一些合法、正常运行企业也被责令停产。

生态环保“一刀切”是急功近利的表现。一些地方对存在的环境问题,还是习惯于老观念、旧思维,不深入调查研究分析,环境决策不征求意见,治理措施部署急功近利,急于求成出“政绩”,导致“一刀切”禁而不绝。

生态环保“一刀切”是缺乏担当精神的表现。面对农村畜禽养殖污染、城市油烟污染等环境问题的难点、热点,一些地方遇难而退、能躲则躲,怕承担责任,缺乏担当精神和勇气。有的甚至出现关联部门互相推诿、怠于履职的现象,严重损害了党和国家的公信力。

为杜绝生态环保领域“一刀切”问题,生态环境部专门研究制定了《禁止环保“一刀切”工作意见》,对群众环境信访问题,在方法上,要求被督察地方建章立制,立行立改,边督边改。在措施上,对工程施工、生活服务业、养殖业、地方特色产业、工业园区及企业、采砂采石采矿、城市管理等易出现环保“一刀切”的行业或领域,要求认真研究,统筹推进,分类施策。生态环境部颁布的《关于生态环境领域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中,用专节篇幅提出要严格禁止“一刀切”,维护合法合规企业的环境权益。

环保“一刀切”问题,既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不便,也损害了合法合规企业权益,既违背了生态文明建设的宗旨,也给党委政府带来负面影响。因此,各地要全面贯彻执行规定。对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上级交办信访整改以及落实国家环境政策等工作,要以环境问题为导向,细化治理措施,明确治理责任,形成“一案一策”,避免扩大化,确保环境问题整改落到实处。对确实需要停产整治的,要按照环境法律法规规定,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避免乱作为。

要严格审核把关。上级政府对下级的督察整改方案、整改措施,要从针对性、合法性、科学性等各个方面,严格审核、认真把关,源头预防“一刀切”的现象发生。在整改过程中,还要强化督察考核,对发现工作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规定,责任追究到位。

要规范考核机制。为预防“一刀切”问题的发生,许多地区都采取了相应措施,制定出台了关于严格禁止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一刀切”的相关政策、管理办法,如河北省的《严格禁止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一刀切”的指导意见》、陕西省的《关于严格规范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行政行为的指导意见》等等。各地要把“一刀切”的督察情况纳入政府年度绩效考核,对政策执行不到位、环境问题整改乱作为的,取消年度评先创优资格,构建一个完善的环保考评机制。(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微信平台编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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