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放管服”改出“加速度”」呼和浩特“放管服”改革——將安全監管寓於服務中

10月8日上午9點,在內蒙古呼和浩特市政務服務大廳呼和浩特市食品藥品監管局服務窗口,除了工作人員在忙著接電話解答問題,上網審核材料外,來窗口辦事的人只有兩位。

近幾年,呼和浩特市食藥監局不斷探索轉變履行職能的方式,全面推進“放管服”改革,讓群眾跑腿更少、讓辦事效率更高、讓服務效果更好。

群眾跑腿更少

蘆靜是呼和浩特一家醫療器械公司的員工,她來到市政務服務中心辦理企業變更經營範圍事項。“一開始很擔心準備材料需要跑好幾次,來這兒以後發現,窗口工作人員給我們提供的材料單一目瞭然,只需按要求把相應材料提交到網上就可以了,我長舒了一口氣。”蘆靜笑著說。

“我們所有的行政事項全部通過互聯網辦理,企業在網上申請,經審核沒有問題,就可以按照審核結果送紙質材料過來。”呼和浩特市食藥監局政務服務中心審批辦副主任劉敬芳向記者解釋了窗口辦理審批的人少的原因,“企業可以從申請的端口查看進行到哪一步,比如已經受理、正在審核、現場驗收或是許可發證。查到許可發證,直接來窗口領證,跑一趟就可以了。”

“網絡公開透明,工作人員會在受理時限內辦理,還可以隨時上網查看審批辦理進度,特別好。” 蘆靜說。

記者瞭解到,從2016年1月份開始,呼和浩特市食藥監局承擔的行政許可事項全部實施了網上審批。2009年,該局就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在市政務服務中心設立了行政審批辦公室,審批人員常駐政務服務中心負責全程受理和承辦本部門的行政許可事項。行政審批工作做到了“三集中”(審批職能集中、審批事項集中、審批人員集中),實施“互聯網+政務服務”。並且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全部推行標準化、規範化流程,還制定了藥品經營許可證(零售)核發服務規範等共18個標準,進一步規範了辦理依據、程序、時限。

劉敬芳表示,為了讓企業更便捷地辦理各種審批事項,該局著力於精簡各類審批材料事項、縮短辦理時限。“比如,食品生產許可證辦理審批事項很繁瑣,原來需要企業提供20多個相關材料,現在只需要提供8個就可以進行審批。時間也從過去的兩個月縮短至現在的20天。”

辦事效率更高

除了做好“放”的工作,呼和浩特市食藥監局在提升辦事效率方面也實施了不少新舉措。

10月9日上午,經營業主白雲華來到呼和浩特市食藥監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如意監管所辦理小餐飲店備案證。他經營了一家不到20平方米的小店,在所裡監管人員的指導下,所有事項都已準備完畢,就等發放備案證了。記者見到他的時候,他正在提交備案證申請材料。

為了激發大眾創業的熱情,2016年,呼和浩特市食藥監局明確50平方米(含50平方米)及以下的小餐飲、小飯桌、小食品攤販和小工地食堂不再實施行政許可,只需簡單的登記備案,不需要提交複雜的申請材料,經歷繁複的審批程序。

那麼白雲華提交備案材料後,多久可以領到備案證呢?所裡負責發放備案證的監管人員斯日古楞說,像白雲華這種經過所裡指導沒有問題的小餐飲店,兩個小時內就可以拿到備案證。她說,所裡實行的是網格化監管,監管人員每天都要到自己負責的區域巡查,如果有人來申領備案證,她就會通知相關網格負責人去現場驗收。

為不斷強化事中事後監管,該所還將現場驗收照片傳回,並打印出來放進申請材料裡。“為防止對方後面擅自更改目前的經營方式,此舉可以作為依據,讓其整改。”所長雍團強說。

驗收合格了,不到兩小時,白雲華拿到了備案證,他高興地表示,當天就開業。

記者瞭解到,為了不斷提高辦事效率,當地食藥監管部門結合行政審批實際工作,不斷探索優化工作流程。如製作了一次性告知材料申報項目明細清單,在審批許可受理通知書中載明承諾2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事項,製作“叫號牌”縮短排隊受理等候時間,設專人接聽申報企業問題諮詢電話,全面實行告知承諾制,通過優化行政審批流程、減少行政審批環節、縮短行政審批時間,提高辦事效率。

服務效果更好

從讓群眾跑腿更少,到不斷提高辦事效率,源自監管部門在履行職能時,將安全監管寓於服務中。對這一點,呼和浩特市經濟技術開發區一家飯店的負責人王國明感觸很深。

“7月初,食藥監局的監管人員發現我的飯店準備裝修,就開始和我們溝通——鍋灶往哪兒放,冰櫃往哪兒放,洗手池往哪兒放。他們是管理者,但又站在我們的角度,為我們規劃,我感覺這點非常好:假如裝修開始了,結果不合適要整改,我們也沒有辦法不是嗎?”更讓王國明感到意外的是,這期間監管人員每天都會過去。“他們非常熱情,現場發現有什麼問題就和我溝通,指導解決問題。讓我感覺到,處罰不是目的,就是為了讓你更規範。我特別感謝。”

據悉,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承接了市裡下放到旗縣區食藥監管局5項行政許可事項,其中就有食品經營許可證事項。該局全面梳理審核流程、材料,製作了各類申請材料清單。執法人員緊緊圍繞“監管+服務”工作原則,對新開辦的企業逐家逐戶進行“事前指導、事中檢查、事後幫扶、全程服務”。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的工作原則,明確事中事後監管責任,實現了包括食品生產經營持證率、監督檢查覆蓋率、“明廚亮灶”完成率、食品安全示範街創建率等提升餐飲業質量安全的9個100%。今年以來,共現場指導和驗收食品經營企業871家,發放食品經營許可證861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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