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寧這6家單位的“文明單位”稱號或被撤銷


濟寧這6家單位的“文明單位”稱號或被撤銷

  根據濟寧市創建全國文明城市模擬測評、專項測評和日常督導情況,按照《濟寧市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督查問責辦法》《濟寧市文明單位動態管理辦法》規定,經市文明委研究,決定預撤銷以下單位的“文明單位”稱號。

  1、國網山東省電力公司濟寧供電公司對城區配電箱管理維護不及時,多數配電箱圍欄破損,環境衛生差;供電行業管理服務不規範,部分窗口單位不符合文明城市創建標準。預撤銷其“全國文明位”“省級文明單位”“市級文明單位"稱號。

  2、濟寧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在5月、6月、8月模擬測評中,均位列市直部門單位最後一名;對物業企業指導管理不到位,大部分物業企業不符合文明城市創建標準。預撤其“省級文明單位”“市級文明單位”稱號。

  3、山東省濟寧交通運輸集團有限公司對幹部職工教育管理不到位,8月15日以來多次出現幹部職工交通違法行為。

預撤銷其“省級文明單位”“市級文明單位”稱號。

  4、濟寧市交通運輸管理處對出租車企業指導管理不到位,出租車行業在第一季度、第二季度全省文明出行專項測評和我市歷次模擬測試中均存在嚴重失分現象。預撤銷其“省級文明單位”“市級文明單位”稱號。

  5、任城區古槐街道、濟陽街道履行文勝街管理職責不到位,致使文勝街超門頭經營問題嚴重、環境衛生秩序差。自9月17日集中整治以來治理成效不明顯,問題反覆反彈。預撤銷任城區古槐街道辦事處、濟陽道辦事處“省級文明單位”“市文明單位”稱號。

  6、兗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農貿市場指導管理不到位,致使息馬地農貿市場超門頭經營問題嚴重、環境衛生秩序差。預撤銷其“省級文明單位”“市級文明單位"稱號。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