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州警方116天抓獲涉黑犯罪嫌疑人46人,輾轉6省14地市!

2018年1月13日,王寨鄉胡莊村王某在自家門口修理農具時,一輛車突然停在門口,車上下來4名手持砍刀、鋼管的蒙面男子,不由分說迎面就打,王某當場被打得身體多處骨折、血流滿地,2分鐘後4人乘車揚長而去。

汝州警方116天抓獲涉黑犯罪嫌疑人46人,輾轉6省14地市!


光天化日之下,在群眾聚居區公然持械行兇,如此明目張膽的惡性行為,令人髮指。案件發生後,市公安局領導高度重視,指示要儘快將這些猖狂的犯罪分子繩之以法,深挖犯罪、嚴厲打擊,刑警大隊抽調20餘名精幹警力成立“1.13專案組”。

專案組成立後,民警圍繞“1.13案”受害人王某的矛盾糾紛情況和類似警情作了大量工作,初步確定了“1.13案”4名犯罪嫌疑人。隨著4名犯罪嫌疑人的先後到案,一個涉黑犯罪團伙“地下出警隊”漸漸浮出水面。

專案組民警並沒有就案論案,而是根據以往偵查工作經驗推斷,4名犯罪嫌疑人作案手段如此殘暴、熟練,犯罪特徵呈現專業化、組織化,於是圍繞4人的職業、生活經歷、犯罪心理,結合類似警情進行了充分的審訊準備。在強大的心理攻勢下,犯罪嫌疑人的心理防線被攻破,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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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案件越來越多、涉及人員越來越多,隨著犯罪事實的不斷揭露,此案擴展串並刑事案件多達17起,涉及案事件25起,作案區域覆蓋汝州市、魯山縣、禹州市、伊川縣等地。

經調查,自2016年至今,犯罪嫌疑人張某以“出警隊長”自居,網羅糾集刑滿釋放人員、社會閒散人員,插手民間經濟糾紛,公然聚眾持械替他人行兇、報復他人、逞強鬥狠,充當“地下出警隊”,謀取非法經濟利益。

該團伙人數多達四十多人,平時大雜居、小聚居,沒事在一起吃吃喝喝接受僱主僱傭後,“隊長”通過微信群、電話向“隊員”傳達“出警”指令,短時間內迅速集結人員,組織車輛,統一配發砍刀、鋼管、橡膠棒、撅頭把、辣椒水、馬虎帽等工具,實施尋釁滋事、故意傷害、敲詐勒索等違法犯罪活動,獲得報酬後,由“隊長”根據“出警”時間長短、起作用大小,統一發放工資。


汝州警方116天抓獲涉黑犯罪嫌疑人46人,輾轉6省14地市!


經過認真細緻的工作,專案民警兵分多路趕赴廣東、上海、廣西、江蘇等6省14地市,輾轉數萬裡,團伙成員悉數落網。

近日,汝州市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了張某某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件,涉案43名被告中33人涉黑罪名成立,犯罪頭目張某、婁某男等人分別以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被汝州市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7年、15年不等。該案成為平頂山全市首起宣判的涉及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的刑事案件。(郭營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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