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造、篡改、剽竊……科研誠信在哪“絆住了腳”?

“據艾普蕾全球撤稿數據庫顯示,截至2018年5月31日,全球共有15059篇撤稿,中國學者貢獻了6879篇,佔比45.68%。”

偽造、篡改、剽竊……科研誠信在哪“絆住了腳”?

誠信,被常年在科研一線的工作人員看作是科學研究的“生命線”,也是科技創新的基石。而“撤稿”,則是“刺痛”我國科研誠信問題的高頻詞。

前不久,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科研誠信建設的若干意見》,堅持無禁區、全覆蓋、零容忍,嚴肅查處違背科研誠信要求的行為,保持對嚴重違背科研誠信要求行為嚴厲打擊的高壓態勢,並建立終身追究制度。

科研誠信,究竟在哪“絆住了腳”?

科研不端:偽造、篡改、剽竊

科研誠信,究竟該如何定義?科研不端行為,又包括哪些問題?

中國科學院文獻情報中心知識技術研發中心主任袁軍鵬指出,國際上,科研誠信主要是要求科研人員對研究負責任,研究要追求科學真理,堅持人道主義,要對人類負責、對社會、對生態環境負責。

“而科研不端行為,在美國等國家,主要包括偽造、篡改、剽竊等。許多國家對不端行為界定的範圍還包括違規、銷燬研究記錄、重複出版、作者署名與其實際貢獻不符、對利益衝突處理失當、在項目申請書中提供虛假信息、項目經費使用不當等

”北大信息管理系副主任王繼民概括說,科研誠信是指科學研究者在進行學術研究時要實事求是,恪守科學價值準則,堅持誠信、公正的行為規範。

問題之源:學術體制機制

國際期刊撤稿,只存在於中國學者中嗎?

袁軍鵬坦言,根據我們自己建設的全球撤稿論文數據庫,近年來,世界範圍內的撤銷論文日益劇增。僅以收錄經嚴格遴選、世界權威且高影響力學術期刊的Web of Science(WoS)數據為例,自1989年開始撤銷2篇論文以來,到2018年6月,一共撤銷了6183篇。按照第一作者單位統計,中國撤銷論文最多(1102篇,佔比15.68%),其次為美國(1093篇,佔比15.55%),排位第三的是日本(480篇,佔比6.83%),之後為印度(379篇,佔比5.39%)、德國(245篇,佔比3.49%)。2015、2016年中國學者的論文被國際期刊集中撤稿,導致撤稿論文數據急劇增加,超越了美國。

“論文撤銷是科學共同體淨化並保持科研道德的自我糾錯機制。從上面數據可以看出,撤稿論文的數量基本上與發文數量呈現正相關關係,國際期刊撤稿論文中,美國、日本、印度、德國、韓國的也比較多,在國際上也是一個常見的現象。”袁軍鵬強調。

在北京大學信息管理系教授、北大-維普學術大數據應用實驗室主任王子舟看來,科研誠信之所以存在一定幅度的滑坡、學術領域一定面積的潰爛,根源在於目前的學術體制機制出現了問題。當一個學術體制、學術機制出現了劣幣驅逐良幣的環境——認真做學術的拿不到獎、得不到晉升以及應有的待遇,就會導致科研誠信出現問題。

“此外,我們現在科學研究主要是同行評審,主要依靠專家,但必須強調的是,專家並非生活在真空中,他也有各種各樣的社會關係,自然而然會受到很多影響。因此,不可否認,專家評審的迴避制度也是一個值得研究的問題,現在雖有一些相關制度,但很多時候要求專家主動申報,專家不申報,你也查不出來。”袁軍鵬強調。

他還表示,科研誠信對策研究缺乏實踐性及可操作性。從所建立的科研信用管理體系來看,我國僅僅是形成了一系列的規章制度、監管機制等,具體的操作辦法尚未成熟,且大多數研究者提出的對策缺乏實際的可操作性。而從信用評價體系來看,目前也尚未建立較為統一、適用的科研人員信用評價體系,且提出的評價體系多停留在理論階段,不能進行實踐應用。

根治頑疾:改革學術水平認定機制

偽造、篡改、剽竊……科研誠信在哪“絆住了腳”?

“根治科研誠信缺失頑疾,恪守學術規範,要經過教育、踐行才能養成。”王子舟認為,在這個現象越來越嚴重的情況下,高校應創辦一兩門如何掌握學術規範的課程。“學術規範不講不行,不從學生開始抓起,等真正從事學術研究以後,一些常識他還不知道,就會給其科研工作帶來很多麻煩。”

清華文科建設處副主任武海燕對此表示贊同,她認為應給予科研工作者一個寬鬆、從容的學術環境,讓其不會為了趕科研進度而著急做出失信行為。“清華大學教師入職時,我們會給這些青年老師做培訓,從客觀上杜絕學術不規範的問題。”

河北省文化藝術科學規劃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張進紅一再強調,現在,科研評價體系多由政府主導,缺乏多方參與,因此,建議引進不同類型的第三方評價機構,藉助科學技術完善評價體系。“同時,建立終身科研誠信檔案,除政府部門主導之外,還要與科研機構、企業合作,使其更加立體、全面,從而可以伴隨著科研工作者,不僅能查他去哪兒,還能查到其學術生涯中的軌跡。否則,一個人在這個學校出了問題,馬上跳到另外一個學校,卻沒有受到懲罰和影響。”

對於建立終身追究制度,中國科學技術信息研究所國家科技信息資源綜合利用與公共服務中心副主任劉耀補充說,科研誠信終身追究的標準應該有歷史適應性。他舉例說,原來技術檢測時,這個科研成果並不違規,現在技術更先進了,檢測可能就會出現違規問題,而拿近似苛刻的標準做十年的追究,可能就不符合情理。

“對於違反學術規範的現象,學術單位以及主管部門應該建立相應可操作的懲罰機制,包括違規認定、懲罰方式等。懲罰機制確立不起來,重塑學術規範就是一句空話。”王子舟一再強調,現在的關鍵是,必須從體制機制上進行大刀闊斧的改革。在學術水平認定機制上,要擯棄按學術成果發表的數量、發表期刊和出版社級別來論“英雄”的方式,而應該以其推出的觀點或方法、推進研究的程度等為重要參考標準,並通過同行專家評議決定。這一根本的機制轉變,一旦落實在論文答辯、職稱晉級、課題結項、學術評獎等學術體制中,就會對學術規範建設起到推動作用。

來源 | 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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