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夜宿高速隧道 竟是实习期“盗车”出行

重报移动传媒11月14日讯 (记者 余志斌 实习生 尚铭钰 通讯员 石多)2018年11月10日3时30分左右,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三支队四大队值班室接总队96096电话转警:湖北市民报警称其一辆黑色奥迪A6L轿车被盗,车载GPS显示该车目前在酉阳县境内高速公路上停驶。


驾驶员夜宿高速隧道 竟是实习期“盗车”出行


接警后,值班中队长立即安排该路段巡逻执法人员前往处置,并将治安案件通报辖区黑水镇派出所,同时执法人员现场以实习期为由将其滞留,最终待一路追赶而来的车主和派出所民警到达后作进一步调查核实查实,该车实为彭某租车,因租车行禁止将车辆驶离湖北境内,遂报“假警”说是彭某盗走其车辆。


驾驶员夜宿高速隧道 竟是实习期“盗车”出行


执法人员接警后迅速在辖区范围内搜查该车,同时利用监控视频搜索,最终监控发现该车在包茂高速出城七里槽隧道内(重庆市酉阳县黑水镇境内)违规停驶,巡逻车辆迅速赶往该车停驶地点。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驾驶证件时发现其为实习期,车上搭载一名年轻女子,为防止其强行驶离,于是果断以实习期要被处罚为由将其滞留。


驾驶员夜宿高速隧道 竟是实习期“盗车”出行


随后,在车主及派出所民警到达后,通过几方沟通发现,证实该湖北籍奥迪小车实为彭某前往租车行租恁,按照租车行规定所租车辆严禁驶出湖北境内,老板因担心车辆被盗走于是报警称其车辆被盗行驶到此处,而彭某则称只是到重庆秀山去玩并没有想要偷盗该车。

对于驾驶员彭某实习期驾驶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且违规将机动车停驶在隧道内睡觉,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执法人员对其分别处以200元罚款,共计400元罚款,记3分的行政处罚。随后,相关车辆撤离现场,对车辆是否“被盗”一案因属治安案件,已移交属地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1、实习期严禁独自驾驶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2、高速公路严禁私自将车辆长时间停驶在应急车道或应急停车港内;3、租车行在出租车辆时,对实习期内驾驶员应明确告知其严禁进入高速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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