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祕密武器研發的黑色項目

美國秘密武器研發的黑色項目

美國有套運行什麼制,即美媒所說的“黑色項目”。美國許多秘密武器項目的立項與研發,知詳範圍僅限於在任總統及其核心幕僚,所需鉅額研發經費是被嚴格保密的。國會雖然權力很大,但它對此既不知詳,也無權過問與審查。著名的如“曼哈頓工程”、F-117、B-2隱身飛機以及其它絕密武器研製,項目所需經費走的都是這個撥款渠道。B-2隱身轟炸機的研發過程,及涉及高層政治運作的內幕,則是個很有趣的例子。

美國秘密武器研發的黑色項目

B-2的誕生可以追溯到1970年代中期。1977年,剛上任的卡特總統下令停止了B-l的研發,以便節省軍費。但因涉及到的利益攸關方太多,他受到了多方壓力。卡特之所以能夠堅定不移地執行這個決定,是因為他手裡捏了一張王牌,這便是福特政府移給他的B-2項目。項目所需經費,走的便是“黑色項目”渠道。

美國秘密武器研發的黑色項目

美國核威懾力量一直由洲際導彈、戰略核潛艇與轟炸機構成,轟炸機是所謂“三位一體”的基石之一。不過一旦爆發核大戰,靠又老又笨的B-52、哪怕是B-l轟炸機去突破蘇聯強大的防空系統無疑是送死。但B-2這張王牌的保密程度堪比當年研製原子彈的“曼哈頓工程”,所以這是一張打不出去的王牌。里根當政後,又下令恢復了B-1的研製和生產,美國黨派政治的翻雲覆雨由此可見。

美國秘密武器研發的黑色項目

美國前國防部長拉姆斯菲爾德有句著名的繞口令:“我們知道有些事情我們不知道,但有些事情我們並不知道自己不知道”,B-2頁目就是如此。卡特因不能對公眾與代表選區利益的國會議員明說,因此丟了不少選票,只任了一屆 總統。雖說沒能連任是諸多不利因素的疊加,但這也不是件小事,否則里根也不會再度上馬B-l了。國會雖然經常指責別國軍事不透明,但其自身許多項目也是如此。

美國秘密武器研發的黑色項目

為加強軍事互信,美俄曾簽署了“開放天空條約”。條約規定,雙方的偵察機可在對方機場起降並在對方領空進行空中偵察,以檢查其武器控制條約的執行情況。但機上必須有當地國軍人在場監督,當地國批准的飛行路線也並不涉及真正機密的軍事設施。同時,條約並未禁止對設施採取偽裝或欺騙手段,因此該條約的象徵意義大於實際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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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上,由於各國對核心機密都有一套嚴密的保密措施,本文不可能介紹末日通信系統的全部內容,核大國還有沒有其它秘密通信系統,外人很難知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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