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母任氏墓誌銘》解讀:蘇軾乳母的一生

任採蓮(1009-1080),這位距離我們已近千載的普通宋代女性,由於身為大文豪蘇軾的乳母而有幸被後人所知。但關於她的一生,我們仍然知之甚少,只能從蘇軾這篇不過百餘字的《乳母任氏墓誌銘》中管窺:

趙郡蘇軾子瞻之乳母任氏,名採蓮,眉之眉山人。父遂,母李(氏)。事先夫人三十有五年,工巧勤儉,至老不衰。乳亡姊八娘與軾,養視軾之子邁、迨、過,皆有恩勞。從軾官於杭、密、徐、湖,謫於黃。元豐三年八月壬寅,卒於黃之臨皋亭,享年七十有二。十月壬午,葬於黃之東阜黃岡縣之北。銘曰:

生有以養之,不必其子也。死有以葬之,不必其裡也。我祭其從與享之,其魂氣無不之也。(《蘇軾文集》卷一五,以下簡稱《墓誌銘》)

《乳母任氏墓志铭》解读:苏轼乳母的一生

《乳母任氏墓誌銘》拓片,取自臺北史語所數位典藏資料庫

透過《墓誌銘》,我們可以獲得的信息如下:死者為蘇軾的乳母任氏,名採蓮,四川眉山人。父親叫任遂,母親姓李。任氏是蘇軾母親的婢女,侍奉蘇母三十五年,她哺育過蘇軾姐弟,又照看了蘇軾的三個兒子,對蘇家三代皆有恩勞。她還曾跟隨蘇軾宦遊,到過杭州、密州、徐州和湖州,最後在元豐三年(1080)八月壬寅,死在了蘇軾貶謫的黃州,享年七十二歲。從銘文看,任氏生前大概曾有生育,但可惜並沒有得到子女的孝養,死後非但未能歸葬故里,甚至連定期的祭奠都難以獲得。不過,這些在蘇軾看來,皆可用更豁達的態度對待之:生養不必其子,死葬不必其裡,祭奠從與享之,魂氣無所不至。

關於任氏,《墓誌銘》所能告訴我們的至此而止。但如果充分考慮到任氏的特殊身份,即她與蘇家三代老小的關係,那麼我們對於任氏的個人生命歷程就會有更為豐富的認識,也易作較為切近的體察。

《墓誌銘》言,任氏卒於元豐三年八月壬寅,享年七十二歲。由此推算,任氏當生於公元1009年,即宋真宗大中祥符二年。

任氏孩童時的情況,不得而知,或長於自家,或長於程家。司馬光撰寫的《蘇主簿夫人墓誌銘》(《溫國文正司馬公文集》卷七六,以下簡稱《程夫人墓誌銘》)謂:“夫人以嘉祐二年四月癸丑終於鄉里,其年十一月庚子葬某地,年四十八。”案嘉祐二年(1057),任氏四十九歲,程夫人四十八歲,任氏年長程夫人一歲。又,《墓誌銘》言任氏事先夫人三十有五年。而先夫人程氏終年四十八歲,可知任氏十五歲時始侍奉十四歲的程氏。另據《程夫人墓誌銘》載:“夫人姓程氏,眉山人,大理寺丞文應之女。”則程氏為眉山大戶,無疑。任氏亦為眉山人,且其父名母姓俱知。以此而論,任氏似乎是先長成於自家而後才歸於程家為婢。

任氏的少女時期當是在程家作婢女度過。按《程夫人墓誌銘》載“(夫人)生十八年歸蘇氏”,則任氏亦當於是年(天聖五年,1027)隨程氏到蘇家,時年十九歲。

任氏既歸蘇家,仍事程氏。景佑二年(1035),蘇洵幼女生,此女即是《墓誌銘》所言“亡姊八娘”。八娘生後次年(景佑三年十二月十九日,1037.1.8),蘇軾生。蘇軾姐弟出生後,任氏受命哺乳餵養,時年二十七八歲。而在此之前,程氏已先後為蘇洵生下二女一男。

任氏既然可以乳養蘇軾姐弟,可知在此階段任氏當有孕育。但任氏夫家為誰,不得而知。丁傳靖《宋人軼事彙編》卷一二“蜀有彭老山”條下雲:“東坡乳母任氏名採蓮,子由保母楊氏名金蟬。東坡所作兩銘(指《乳母任氏墓誌銘》與《保母楊氏墓誌銘》,俱收於《蘇軾文集》卷一五),皆無夫姓,當即是老蘇妾。於任氏謂事先夫人三十五年,卒時年七十二。然則為蘇妾時,年三十八矣。”如按此言,任氏或為蘇洵之妾。然任氏哺育蘇軾姐弟,年歲尚在二十七八,且此時當已有孕育。按常理言,蘇洵不應遲至十年後才納任氏為妾。又,任氏與蘇洵同歲,《宋史·蘇軾傳》謂“(軾)生十年,父洵遊學四方”,後因洵父序卒,蘇洵方才歸蜀。以此觀之,蘇洵三十八歲前後,納妾的條件很難具備。若任氏果為蘇洵之妾,則嫁時年歲或在二十八歲更妥。

另據《保母楊氏墓誌銘》雲:“先夫人之妾楊氏,名金蟬,眉山人。年三十,始隸蘇氏,頹然順善也。為弟轍子由保母。年六十八,熙寧十年六月己丑,卒于徐州。”准此,楊氏當生於大中祥符三年(1010),與程夫人同歲,小蘇洵一歲。或言楊氏為蘇洵之妾,王初桐《奩史》卷一四《眷屬門一·保傅乳母》引《東坡集》謂:“蘇老泉之妾楊氏名金蟬,為子由保母。”若按此說,楊氏三十歲始為蘇洵所納,且此前並不在蘇家為婢。而是年(寶元二年,1039)蘇轍生。如此事實,頗讓人懷疑楊氏與蘇轍的特殊關係:蘇轍或不排除是楊氏所生(中外學界均有此種假說,但也有反對意見)。以此推之,任氏或也如此,故言其納為蘇洵之妾,當在蘇軾出生之年為妥。但細察《墓誌銘》云云,任氏為蘇洵之妾的可能性並不是很大。任氏事程夫人前後凡三十五年,所謂“工巧勤儉,至老不衰”,似乎並無間斷,而這一點楊氏是不同於任氏的。綜觀《保母楊氏墓誌銘》,只言其為蘇轍保母,並未述及楊氏侍奉蘇母及其勞苦之事。如若二人同為蘇洵之妾,為何會有如此差別?因此,任氏的婚姻可能另有隱情。

通常來說,乳母都是僱傭或買自那些剛剛生育且身體康健的下層婦人。顯然,任氏並不是蘇家臨時為了餵奶而從民間招來。陳盛韶《問俗錄·奶丫頭》載:“使女終其身,主人不嫁賣,不管束,聽其野合,不以私胎為嫌,生女或致之死,生男或所私者抱去;不則,主人仍育為奴。於是丫頭有奶,乳哺四僱,別其名貴其值,曰奶丫頭。”任氏本人雖不是“奶丫頭”,但上引記述對於任氏之婚姻情狀,或可供參照。即:任氏在此期間與外人有染,懷有身孕,恰逢蘇軾姐弟相繼誕生,蘇母遂命任氏乳之。當然,還有一種可能是程氏為了分擔自己哺育長子景先與二女以及操持家業的重任,而事先安排了任氏的婚事,並借其哺乳期來餵養蘇軾姐弟。至於任氏的子女是否產下,難以確言。但可以肯定的是,即便生下子女,他(她)們也都未能侍養在任氏的身邊(可能早夭,也可能是抱給了他人),故任氏此後的生活重心仍落在蘇家。

《乳母任氏墓志铭》解读:苏轼乳母的一生

三蘇祠中的雕塑,左為程夫人

從蘇軾姐弟出生到程夫人去世的二十二年間,任氏是在眉山的蘇氏老家度過的。這二十多年,正是蘇家由頹轉盛,三蘇先後發憤苦讀之期。據《程夫人墓誌銘》載:“程氏富,而蘇氏極貧。夫人入門,執婦職,孝恭勤儉……(夫人)即罄出服玩鬻之以治生,不數年,遂為富家。府君由是得專志於學,卒成大儒。夫人喜讀書,皆識其大義。軾、轍之幼也,夫人親教之。”可知這二十年來,三蘇特別是蘇洵因要忙於功名,對於家事,頗難顧及。所以,夫人程氏需要內事外事一併處置。而任氏作為程夫人的貼身侍妾又兼為蘇軾姐弟的乳母,在操持家務、養育孩童乃至張羅諸子的親事上想必付出了不少辛勞。對蘇軾來說,這也是他個人與乳母建立起親密且深厚感情關係的主要時期。

程夫人死時,任氏已將近半百之身。此後一直到蘇洵去世的十年間,任氏處境的詳情,無從稽考。程氏卒時,三蘇尚在汴京,及至蘇軾兄弟除喪出蜀,已是嘉祐四年(1059)。任氏是否一同隨從蘇氏父子出蜀,很難確言。嘉祐六年(1061),蘇軾赴鳳翔任籤書鳳翔府判官,妻王弗隨之,而蘇洵與蘇轍則留居京師。(事見蘇轍《欒城後集》卷一二《潁濱遺老傳上》)《墓誌銘》未言任氏跟從蘇軾官於鳳翔,亦不見這一時期三蘇有關於眉山老家的記載,這很可能說明蘇氏的家眷此時已遷到京師,任氏當在此列。治平二年(1065),蘇軾妻王弗卒於京師。次年,蘇洵亦卒於京師,蘇軾兄弟始離京歸蜀葬父。值得注意的是,王弗死時,蘇軾長子邁年僅六七歲,而父喪期間蘇軾又不得再娶,所以這三四年間蘇邁的照看也當是由年近六旬的任氏負責。《墓誌銘》言任氏“養視軾之子邁”,或尤指這一時期。

任氏生命的最後一個階段,是跟隨蘇軾在各地宦遊度過的。蘇軾在服喪期滿後即回京任官,不久便出仕於杭州、密州、徐州和湖州,任氏都一併跟隨。且在此期間,蘇軾的二子迨和三子過相繼出生,任氏當有養視之勞。這種跨越兩代人之間的養育恩情,恐怕使得任氏早已不被蘇家視為婢女,而是如家人一般的長輩,特別是孩子們更會如此看待任氏。元豐二年(1079),蘇軾因遭御史彈劾,在湖州被捕。他在《黃州上文潞公書》(《蘇軾文集》卷四八)回憶當日情景說:“軾始就逮赴獄,有一子稍長,徒步相隨。其餘守舍,皆婦女幼稚。至宿州,御史符下,就家取文書。州郡望風,遣吏發卒,圍船搜取,老幼幾怖死。”而此時任氏已是七十高齡,親歷如此橫禍,身心所受打擊可想而知。次年五月,蘇軾謫至黃州,任氏亦同往。八月壬寅,任氏卒於黃州。考慮到蘇家在黃州生活困頓,且又水土不服,任氏之死恐與此有關。

十月壬午,任氏葬於黃州東阜的黃岡縣北。蘇軾親自為其撰作並書寫了墓誌銘。這對一生鮮為他人作墓誌的蘇軾來說,已是罕見之舉,足見他對任氏的深厚情感。(現存蘇軾所作墓誌銘計13篇,其中女性四篇,分別是亡妻王氏、侍妾朝雲、乳母任氏、保母楊氏,而楊氏之墓誌乃代蘇轍所作)而且,蘇軾在這段時間與友人的書信中也屢次提及此事。他稱任氏為“老乳母”,言對其“悼念久之”、“悼念未衰”,以致“文字與書,皆不復作”。(分見《與王慶源書五》、《與王定國書八》、《與杜幾先一首》、《答秦太虛書四》,俱收於《蘇軾文集》)甚至在蘇軾離開黃州之後,還曾寫信請人專事照看任氏之墳,定期在墳前燒紙祭奠。他在《與潘彥明書九》(《蘇軾文集》卷五三)謂:“兩兒子新婦,各為老乳母任氏作燒化衣服幾件,敢煩長者丁囑一干人,令剩買紙錢數束,仍厚鋪薪芻於墳前,一酹而燒之,勿觸動為佳。恃眷念之深,必不罪。幹浼,悚息!悚息!”這些生活中的細節一再透露出蘇軾及其家人對於任氏的感念之深。而對於將任氏權葬於黃州,蘇軾實際對此還有幾分愧疚,並不如《墓誌銘》所顯露的那般豁達。

以上,即是由《墓誌銘》並旁及其他史料所見任氏的個人生命歷程。在蘇軾的筆下,任氏的一生主要經歷了三個角色:蘇軾母親的婢女、蘇軾姐弟的乳母和蘇軾三子的保母,而這三個角色都是圍繞蘇家展開。任氏自入蘇家一直到去世,前後五十三年,可謂“工巧勤儉,至老不衰”。說她把整個生命都貢獻給了蘇家,亦不為過。因此,唯有通過解讀任氏與蘇家的關係,才能對這位乳母的恩勞有更加貼合情景的感知與體察。

歷來研究這篇《墓誌銘》者,大多是從蘇軾的立場出發考察其行文風格以及個人家世。但若轉換視角,站在乳母的立場,則可藉此充分感受墓誌乃至歷史書寫的選擇和建構。傳統的歷史書寫大體遵循了這樣兩個原則:不為常人作傳,不為常事下筆。這種記述體例在正史中表現得尤為明顯。墓誌相對史傳而言,其記述的主體雖然更加廣泛,但在記述事實的選擇上則有過之而無不及。

即以此篇《墓誌銘》而言,學者曾指出:蘇軾因囿於一代文風之影響,對墓誌秉持了“錄其大者”和“語不及私”的撰寫原則,故行文甚為精簡。(參柳立言《蘇軾乳母任採蓮墓誌銘所反映的歷史變化》,《中國史研究》2007年第1期)是故,以隱惡揚善為原則的墓誌,註定只能透露出部分真相,透過墓誌所見的墓主,多半也是不完全的個體。然而,最能打動人心的正是細節,歷史的真相往往蘊藏於諸多細節之中。後人正是因為不清楚當時具體的細節如何,才會有各種各樣的妄想和蠡測。

此外,與一般墓誌不同的是,蘇軾的這篇《墓誌銘》在情感的表達上也是極為“剋制”,只是簡單陳述了任氏對蘇家的“恩勞”,沒有表露出作者的過多感情。但如上所言,在同時期蘇軾與友人的往來信函中卻傳達出了一番與此不同的“眷戀”之情。事實上,本應定位於私人屬性的墓誌銘在宋代早已公開流佈,在社會上具有一定的展演性,因此,相對於友朋往來問候的書信更顯公開。而這種場合的差異,或許正是塑造各自語境下不同情感表達的原因所在。

總之,當一個長達七十二年的個體生命歷程最後只能被一百來字所呈現時,我們憑何能夠確保真正瞭解這個人,貼近這個生命?關於她的喜怒哀樂、悲歡離合,我們又究竟知道多少?更讓人感到沉重的是,這些能夠留下隻言片語的文字記載者尚屬幸運,更有無數參與到歷史實踐過程的個體被歷史書寫所淘汰、拋棄和遺忘。因此,我們必須認識到:歷史的書寫皆是有選擇的表達,而真實的場景和生命則是細節充盈又變動不居的,根本無法用文字或圖片來呈現或還原。

這種與生俱來的限制似乎在史家追溯過往與還原史實的征途上構築了一道巨大屏障,難以完全跨越。因而,史家所習知的仍是帝王將相構成的精英史,制度文物鑄就的實體史,對於底層民眾、邊緣群體以及人們的心態、情感則不甚了了。但今人對此也非完全束手無策,我們仍可藉助一些古今相通或相近的媒介,如地理環境、生活體驗、人情世態、風俗習慣、心理思維、行為舉止等,配合以觀察視角的轉化(如從以王朝國家為歷史主體轉向以人為歷史主體),思維方式的調整(如強調關係思維的應用,儘量摒棄歷史的後見之明),取材範圍的擴大(對田野、物質、圖像、口述等材料的利用)以及合理的想象、適當的移情來實現漸次趨近歷史的真相和全貌。近來不少學者提倡研究大時代裡的個體生命史,即已在朝著上述設想努力。而之所以能夠如此,乃在於人永遠處在歷史的關聯之中。所謂“歷史”,正是過去與現在的不斷對話。因此,生活在當下的我們依然能夠從日常的實踐和思考中不斷獲取感知過去的能力、靈感和經驗。歷史也正是在上述過程中得以永葆活力:在解決既有問題的同時又提出新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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