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F稱趕走出納是因恆大違約在先 專家:違反基本法律常識

11月7日,恆大健康(HK.0708)公告,對賈躍亭的違約行為提出全面反訴。同時在開曼群島大法院和香港國際仲裁中心向賈躍亭提起訴訟。公告透露,賈躍亭強行趕走恆大委派的出納、強行阻止恆大財務人員進場進行財務審查,造成恆大無法知悉FF的財務狀況。

FF稱趕走出納是因恆大違約在先 專家:違反基本法律常識

按照股東協議,恆大有權進行財務審查並向FF委派出納員,同時約定如果出納員七天不簽字即視為同意付款。對此,接近恆大的人士稱,賈躍亭的上述行為已嚴重侵犯了恆大應享有的股東權利。

FF稱趕走出納是因恆大違約在先 專家:違反基本法律常識

隨後FF發表聲明稱,是因為恆大違約拒絕付款,導致協議失效,所以在香港提交仲裁。並表示依然有定期向恆大提供月度財務報告。

但據仲裁法律專家表示,“這顯然違反了一個基本法律常識。”賈躍亭方要讓協議失效所以提起仲裁,但在仲裁裁決未果之時,雙方協議應該繼續正常履行,恆大作為投資方股東,有權繼續享有財務審查以及向FF委派出納員的權利,這是法律框架下的基本常識。

“根據《公司法》及相關規定,董事享有的財務知情權,不僅僅是月度的財務報告,還包括可以要求提供更詳細的財務報表、資金流水及明細。”該法律專家續稱。記者瞭解到,FF此前所謂向恆大提供的財務報表,均是籠統的概括性數據,主要是支出的大項,以及資金需求的依據,並無具體使用明細,完全不符合財務報告標準。

FF稱趕走出納是因恆大違約在先 專家:違反基本法律常識

另外知情人士還表示,FF至今尚未向恆大提供2017年以及2018年上半年的審計報表。“這事實上已經造成投資人財務知情權被剝奪”上述人士認為。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