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使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将本院立案执行的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债务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现集中公布下列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可通过最高人民法院网www.court.gov.cn查看)。同时向公安、工商、房管、国土、建设、规划、教育、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招投标单位等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予以通报,对其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给予信用惩戒和限制,请社会各界对其进行监督。
本院受理社会公众对涉案被执行人的财产及线索举报,举报电话0953-3722639,本院对举报人予以保密。
本院在此声明,尚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或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的,本院不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对已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但履行完全部义务的,本院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被执行人:张彦萍
性 别:女
公民身份号码:642102197005050025
经常居住地:青铜峡市裕民街道办事处康乐一区3号楼4单元202室
欠款数额:157.629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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