嘭!咣噹!撞了轎車撞警車 無證駕駛男子一審因妨害公務罪獲刑8個月

無證駕車發生刮蹭後,20歲小夥謝某不敢面對前來處理事故的交警,他開車朝交警撞過去,一路駕車逃竄。近日,謝某因妨礙公務罪被海口美蘭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

2018年3月30日7時20分許,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美蘭大隊國興中隊民警蔡某、協警李某根據指揮中心指令,前往海口市國興大道與五指山南路交叉口附近處理一起交通事故。

二人到場後,發現一輛黑色豐田小轎車與一輛汽車發生剮蹭事故,兩名執勤交警要求豐田轎車駕駛員謝某下車接受事故處理時,謝某因未取得駕駛證,不配合交警執行公務,他駕駛小轎車衝撞前方正在依法執行公務的交警蔡某、李某,將二人逼到旁邊後,駕車往前方逃逸。

謝某駕車行至國興大道與五指山南路紅綠燈處時,撞開等待紅綠燈的轎車後調頭,由西向東往瓊州大橋方向繼續逃竄。

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美蘭大隊江東中隊兩名協警接到設卡攔截指令後,迅速趕到瓊州大橋紅綠燈路口處設卡攔截謝某駕駛的小轎車,當謝某駕車行駛到瓊州大橋下橋處時,發現有交警設卡攔截,謝某無視警告示意,強行在非機動車道上衝撞設卡執勤的民警,並撞開設卡攔截車輛的警用兩輪摩托車後往文昌方向逃逸,行駛到海口市美蘭區白駒大道仙月仙村一民宅處時,他將小轎車丟棄後逃走。

當日,公安機關依法扣留了涉案轎車。經查,該車是劉某於2019年3月29日從文昌某汽車租賃有限公司租賃的車輛,當日,謝某擅自從劉某處將該車開走並使用。

今年4月7日,謝某到公安機關投案。

該案審理過程中,謝某通過其家屬已賠付被撞小轎車的修理費、警用兩輪摩托車的修理費。

近日,美蘭法院審理認為,謝某的行為已構成妨害公務罪。謝某投案自首,且其家屬賠償了被害方的經濟損失,取得了被害方的諒解,依法可從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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