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什麼新婚夜被稱爲「洞房」?真正原因其實很簡單,你肯定猜不到

中國漢字文化十分的有魅力,從古至今文字也在不斷的發展,但也有一些文字流傳至今,比如說女孩的房間,我們常用“閨房”來代替,其中“閨”在古代除了說“門”,就是指未出嫁的女子住的臥室了,具有很高的私密性。那麼為什麼古代會把新婚夜叫做“洞房花燭夜”呢?關於這一點有不同的說法。


為什麼新婚夜被稱為“洞房”?真正原因其實很簡單,你肯定猜不到


​第一,相傳遠古時期,堯王稱王后不久,帶著幾名大臣微服私訪、體察民情。途中遇到一名手持火種的漂亮姑娘,堯王被姑娘深深吸引,打聽後才知道這姑娘是鹿仙女。此後堯王便魂仙夢繞,對鹿仙女始終無法忘懷,於是便決定外出尋找。在“仙洞溝”找了多日不見此女,堯王以為和仙女無緣了,正在此時,便看見一隻梅花鹿從仙洞中走了出來,堯王一下就知道是仙女沒錯了,急忙上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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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堯王沒注意,此時一條巨蟒正在向他靠近,打得他措手不及,還好仙女及時出手,嚇走了巨蟒,一仙一人竟情投意合,一見鍾情了。此後他們便相伴生活,每天黃昏時分,一束神火會出現在洞頂,給周圍百姓帶去些許光明。而從此,大家便將新婚夜稱之為“洞房”,洞房夜還要點上蠟燭,寓意婚後夫妻能夠像這對神仙眷侶一樣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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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個說法來源於秦朝,當時秦始皇修建阿房宮,從民間找來了無數的美女進住阿房宮,但是其中一個叫三姑娘的不堪忍受奴役,逃了出去並去往了華山一帶。當此時還有一個書生因焚書坑儒的實行,同樣不堪被迫害去到了華山。在華山相遇的二人同命相連,漸漸互生愛意,結為了夫婦。

夫婦二人不敢招搖,深居大山,居住在一個巨石下形成的洞穴中,雖然日子清貧,但自給自足,相親相愛,日子十分幸福。這件事慢慢在民間傳播開,大家都為三姑娘和書生不拒強權,堅決抵抗的精神感動,三姑娘的形象慢慢演變成了“三聖母”,加上寶蓮燈等神話故事的加持,“洞房”也有了甜蜜生活的象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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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是比較趨於歷史真相的,源於母系社會時的婚俗習慣。黃帝建立了部落聯盟後,早前的群婚制度非常不利於內部團結,經常發生搶婚的現象,搶婚就會造成部落人員矛盾激化,打架鬥毆,甚至分裂的局面。為了解決這一困難,黃帝便制定出了一套新的婚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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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帝要求,此後部落男女必須實行一夫一妻制,舉行結婚典禮時,部落人員都要前去祝賀,等到新郎新娘拜完天地,大家吃吃喝喝之後,兩人正式結為夫婦。典禮結束後,將夫妻二人送入之前準備好的洞穴裡,洞穴不是現成的,而是結婚前準備的,家人用石頭壘起來的,只留出一個出口。然後新人在裡面居住三個月或者四十天,期間由家人送水等必須物品,新婚夫婦在洞穴內培養感情,經過這一程序後向外人宣佈他們已經是正式夫妻了,外人不可以搶人。而結了婚的女性需要將原本散亂的頭髮挽成一個結,用來區分已婚和未婚女性。

這套婚姻制度形成後,大家才開始將新婚夜叫做“洞房”,父母們為了讓兒女們有個美滿的婚姻,便會爭著給他們搭建洞穴。“洞穴”放到今天其實就是夫妻二人共住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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