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一中院舉辦首屆吊羅山脈生態環境司法保護講習班

“被告人梁某雄為追求經濟利益,未經批准開荒種植,擅自砍伐吊羅山林區內的林木另改種益智樹,毀林面積11.33畝,總蓄積量7.7176立方米,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條。海南一中院以濫伐林木罪判處被告人梁某雄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五千元。”這是在2018年10月24日由海南一中院主辦、吊羅山林業局協辦的吊羅山脈生態環境司法保護講習班中,授課資深法官重點分析的環資類刑事案件,吸引了在座所有的人。“耳目一新,太實用了。”有護林員如是說。

海南一中院舉辦首屆吊羅山脈生態環境司法保護講習班


海南一中院舉辦首屆吊羅山脈生態環境司法保護講習班


該講習班是海南一中院黨組為貫徹落實生態環境保護司法與行政協調聯動機制,共建美好生態環境,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處,開啟的為林區管護人員提升法律責任意識和管護能力的第一課。

海南一中院舉辦首屆吊羅山脈生態環境司法保護講習班


據悉,海南一中院認真貫徹落實習總書記“4.13”講話和《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開放的指導意見》以及海南省第七屆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精神,助力海南建設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等發展戰略。海南一中院黨組多措並舉,促進環境資源審判工作的順利開展,不僅設立了吊羅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環境資源巡回法庭和萬泉河環境資源巡回法庭,加大宣傳力度,而且要求院、庭長帶頭辦難、要案,黨組書記、院長王萍也親自擔任審判長審理環資類刑事案件。近日,王萍院長擔任審判長並主審的一件涉非法佔用農用地罪案件,經合議庭評議後,依法判處被告單位某生態農莊開發公司罰金人民幣六萬元,判處兩名公司股東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並處罰金,有力地震懾了非法佔用農用地的行為。

海南一中院舉辦首屆吊羅山脈生態環境司法保護講習班


在本次講習班中,海南一中院法官以對典型案例分析的方式,傳遞了該院環境資源審判的司法理念和司法正能量。針對吊羅山脈生態環境保護的特點,結合審判實務,對濫伐、盜伐林木、非法採伐國家重點保護植物、非法採礦、非法佔用農用地、非法獵捕、殺害、買賣、運輸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等林區多發的環境資源案件作了詳細的講解,並就環境資源保護相關法律法規、林區管護風險防控等方面進行宣講。

海南一中院舉辦首屆吊羅山脈生態環境司法保護講習班


海南一中院黨組成員、副院長李國慶指出,本次講習班的舉辦旨在進一步防範濫伐、盜伐林木以及“蠶食”國有林地現象發生,提高吊羅山林區管護人員的法律責任意識,加強對林區生態環境的管理與保護。守林有責,盡職盡責,加強對林區內的環境資源保護相關法律知識的宣傳,努力提高林區群眾的環保意識和法律意識,確保管護力度,降低發案率,防患於未然,守護好我們的綠水青山。

海南一中院舉辦首屆吊羅山脈生態環境司法保護講習班


海南省吊羅山林業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歐疑雲表示,作為一線的管護人員,肩負著保護好吊羅山天保工程區77萬畝林地的神聖使命,必須要充分認識新形勢下全面推進依法治林的重大意義,樹立愛林意識,明確目標,做好林區普法宣傳,全面推進依法治林建設。

(魏榕/文 楊斌/圖 李佩晟/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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