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媒體也是一種文化現象:自媒體人能否冠以「文化人」標籤

自媒體從嚴治媒:自媒體人先學做“人”,而後言經營“媒體”

各大自媒體平臺對原創權限的開通條件各不相同,有的是粉絲達到一定數量時自動開通;有的是賬號指數達到一定分值時自動開通;有的是賬號達到某分值時,具備申請原創條件,提交人工進行審核……不管屬於哪一種情況,都是為了確保原創的含金量,都說明平臺原創審核環節的嚴肅性。這是一個對讀者對作者都高度負責的行為——如果說自媒體人是網絡的“掘金者”,而原創審核則是平臺用“伯樂”的眼光對“掘金者”們實行的嚴格的淘“千里馬”的過程!

自媒體也是一種文化現象:自媒體人能否冠以“文化人”標籤

絕大多數自媒體人在多次申請原創資格被“婉鉅”後,應該會產生這樣的一種感覺:平臺是在有意識對作者進行“苦其心志”的考驗,在打磨創作者急功近利的盛氣稜角,激勵考核對象在屢次受挫之後,在逐漸趨於平和的心態下不輟耕耘,直到迎來水到渠成的那一天。

自媒體也是一種文化現象:自媒體人能否冠以“文化人”標籤

於是又想到平臺的“苛刻”實乃用心良苦——教育創作者先學會“做人”,而後再談經營自媒體。是啊,雖說自媒體為廣大草根提供了平等的創業機會,沒有高學歷的敲門磚限制,甚至發文時也不用刻意遣詞造句,完全可以用接近於大白話的口吻來與受眾分享交流,但畢竟自媒體也屬一種文化現象,是需要一種文化底蘊來支撐的——我們為流量而來,卻苦於欲速不達。於是同行者出現了兩極分化:一類人孤注一擲,不惜用“身家性命”來踏“雷區”賺流,最終夭折;一類人出於愛好,不斷學習,以老黃牛精神砥礪前行,期待柳暗花明之時……山東自媒體村興衰史可窺一般。

自媒體也是一種文化現象:自媒體人能否冠以“文化人”標籤

於是便又想到,用文化底蘊做支撐的自媒體“文化圈”中的“自媒體人”,是否可以冠以“文化人”的標籤呢?假設可以的話,我們就想到了昔日的李白,白居易等諸多文化巨匠,在尚未成名之時有過的經歷——李白寫的《與韓刑州書》,就是李白給權貴者寫的一封請求引薦的書信。因為文化人被引薦成功之後,不但能夠大大改善生活條件,更重要的還能夠更好改善工作條件。借古鑑今,自媒體平臺就是引薦有志於自媒體事業的廣大自媒體人的“權貴者”,一個個自媒體“大咖”的出現,就是被引薦成功的案例……

自媒體也是一種文化現象:自媒體人能否冠以“文化人”標籤

心之所想,下筆成文,所論不知是否得當,歡迎自媒體同行留言評論。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