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一單位辦公用房面積超標虛假整改被省紀委監委通報

福清一单位办公用房面积超标虚假整改被省纪委监委通报

為進一步深化推進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整治工作,強化教育引導和警示震懾,福建省紀委監委日前通報全省紀檢監察機關查處的3起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典型問題。

福清一单位办公用房面积超标虚假整改被省纪委监委通报

福州福清市宏路街道辦公用房面積超標虛假整改問題

單位:福州福清市宏路街道

問題:2017年9月,福州市政府機關事務管理局發現,宏路街道辦公用房面積超標,責令其整改。2018年1月,福州市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實檢查小組在暗訪中發現,宏路街道弄虛作假、整改不到位,僅將原來位於三、四層配備休息室的領導辦公室更名為接待室,但仍由班子成員實際使用,並在二層另外配備2人一間符合標準的辦公室以備上級檢查。

處理:2018年7月,宏路街道黨工委組織委員張暉(分管辦公用房整改工作)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黨工委書記陳乃輝、紀工委書記李昕分別被誡勉談話。

泉州灣河口溼地自然保護區管理處等單位在制止違法圍堰過程中履職不力等問題

單位:泉州灣河口溼地自然保護區管理處等單位

問題:2016年10月,晉江市陳埭鎮洋埭村村委會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將泉州灣河口溼地省級自然保護區內的400畝溼地承包給他人用於水產養殖。2017年3月至2018年4月,承包人在溼地範圍內擅自挖灘塗圍堰2130米,致使溼地遭受破壞。

泉州灣河口溼地自然保護區管理處作為主管部門,未有效履行職責,僅將問題轉交給晉江市有關部門處理,對後續工作沒有及時跟蹤督促;晉江市農業局、水利局、海洋與漁業局等相關職能部門以及溼地所在地陳埭鎮鎮政府,履職不力、作風拖延,未有效制止違法圍堰行為。

處理:2018年8月,泉州市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站副站長

紀劍鋒(時任泉州灣河口溼地自然保護區管理處副主任、主持工作,2018年1月調離)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泉州灣河口溼地自然保護區管理處副主任(主持工作)李意敏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泉州市林業局黨組副書記、調研員李麗玲(分管泉州灣河口溼地自然保護區管理處),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同時,晉江市市政府、陳埭鎮鎮政府以及晉江市農業局、水利局、海洋與漁業局等單位的6名有關人員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政務警告處分、誡勉談話

平潭綜合實驗區社會事業局等部門執行低保等政策不力問題

單位:平潭綜合實驗區社會事業局等部門

問題:2011年社會保障卡項目建設工作啟動以來,區財政金融局、社會事業局相互推諉、等待觀望,歷時七年仍未完成,導致全區新農合參保人員就醫門診特殊病種等無法實現直接結算。此外,區社會事業局還存在公墓建設進展緩慢、民生資金延壓滯留等問題。

處理:2018年5月,區社會事業局黨組成員、副調研員楊奮,社會保障處處長林敏,醫保處副處長(主持工作)遊昌義分別被誡勉談話;2018年7月,區社會事業局局長瞿小華受到行政警告處分,黨組副書記、副局長高文生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區財政金融局黨組被通報批評。

通報指出,集中整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改進的是黨的作風,維護的是群眾利益,淨化的是政治生態,夯實的是執政根基。上述案例中的黨員幹部和單位,有的不願負責、不敢擔當,責任意識上“浮”;有的推諉扯皮、冷硬橫推,辦事效率上“懶”;有的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執行制度上“拖”,表明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在我省一些地區和部門仍不同程度存在,必須下大功夫破題攻堅。

通報強調,全省各級黨委(黨組)要落實省委“八個堅定不移”要求,堅決履行主體責任,摸清查擺自身存在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突出問題、具體表現,剖析危害和根源,找到癥結,拿出管用的辦法精準施策,拿出管用的措施逐項整改,拿出管用的機制鞏固成效。各級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特別是省直機關、“一把手”要帶頭從文件印發、會議召開、政務公開、審批監管、調查研究等方面,紮紮實實地抓、認認真真地改,以優良作風帶動下級黨政機關和黨員幹部轉作風改作風,形成身體力行、以上率下的“頭雁效應”。

通報要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深化實踐“五抓五重”,在反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中走前頭、作表率,把自己擺進去,把職責擺進去,把工作擺進去,對照差距抓整改,推動、保障整治工作取得紮紮實實成效;要履行好監督這一基本職責、第一職責,堅持走出辦公室開展監督,深入一線開展監督,做到監督在一線跟進,積極推動和督促黨委(黨組)認真履行主體責任,緊盯“關鍵少數”,嚴肅糾正“做虛功”“假整改”“走過場”等行為;要充分運用巡視巡察、執紀審查、日常監督和主體責任檢查的成果,並與正在開展的扶貧、民生、涉黑涉惡腐敗、移風易俗等專項治理相結合;要嚴格依規依紀,精準核查,精準研判,精準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精準量紀執紀,確保政治效果、紀法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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