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志怪故事1276(胡封翁,出自坐花志果)

胡封翁

胡向山太守的父親,是金山縣刑房小官吏,素來做事很忠厚,上下作弊的事,平生不屑去做。

有次金山縣發生盜竊案,被盜人受傷而死,捕獲首犯從犯三十多人。當時法規很嚴,不論首犯從犯都處斬,胡父正好承辦這件案子。看那三十多人,都是失業貧民,胡父不忍心他們都被殺頭,就根據帶頭髮起搶劫,以及動手致死人命的情節,判二人處斬,其餘都充軍流放定案。縣令認為他判得太輕,胡父極力解釋說:“案子雖是搶劫,但是看他們的供詞,並不是慣犯。就是傷害事主一事,也是在黑夜,慌忙中推倒,不是刀械造成的,似乎是可以從輕量刑。”縣令又顧慮會被上面嚴厲批駁,胡父說:“如果受到批駁追責,請把我押去省城,治我輕判的罪。”縣令鄭重地說:“你尚且肯為民請命,我怎麼能沒有仁心呢?”於是就按胡父意見上報。

不料果然駁回,要求另外量刑。胡父又寫文字解釋,三次批駁三次上報。上司巡撫大怒,嚴厲斥責,要提案到省府親自審訊,又指示縣令帶上官印,看樣子要罷官。縣令非常恐懼,埋怨胡父。胡父就表示願意隨縣令到省府,並說:“您如果見了巡撫大人,請把責任都推我身上。有幸得到寬恕,是您的福。如果不寬恕,我獨自擔責。”縣令就帶胡父同到省府。

縣令拜見巡撫,胡父等在大門外。巡撫責怪縣令輕判,言語表情

都很嚴厲,縣令嗑頭謝罪後,巡撫又說:“你初上任,誰教你這樣做的?”縣長回答是刑房胡吏。“跟你來了嗎?”回答:“正在大門外。”巡撫笑說:“我早就懷疑有狡猾的吏員,受賄作弊。果然不錯,我要親自問他!”當即叫巡捕官帶胡父進來,巡撫迎面呵斥說:“你做為刑房吏員,不知道搶劫傷害事主而死,應當不分首犯從犯都處斬嗎?”胡父叩頭說:“當然知道!但是律法雖然這樣規定,其中的輕重,應當有分別。”巡撫發怒說:“同樣的搶劫傷人,分什麼輕重?”回答:“律法是對多年的大盜,明火執杖,帶凶器殺死事主而言的。而這個案子都是失業貧民,因為飢寒,導致落入法網。事主的死,是由於推倒,似乎應當從寬處理。”巡撫更嚴厲地說:“你受盜賊賄賂多少,敢花言巧語為他們開脫?不實說,就用夾棍夾你!”

胡父又叩頭說:“如果認為我有意為盜賊開脫,我不敢不認罪。至於受賄作弊,我從來不屑去做。不只是這樣的大案,就是鬥毆小事,我也不敢昧了良心。”巡撫強露笑容說:“既然沒有受賄,為什麼非要從輕判?”胡父說:“不敢講。”巡撫堅持要他說,回答:“沒有別的,公門裡面好修行罷了。而且大人沒聽過歐陽修說的:‘求其生而不得,則死者與我無憾乎?’(不能讓他活下來,那麼死者和我沒有遺憾嗎?)”巡撫聽了很詫異,於是叫胡父近前細看他,卻是滿臉善氣,一望而知是位忠厚長者。巡撫臉色就轉為溫和的問:“你有幾個兒子?”回答:“四個兒子。”“做什麼職業?”回答:“長子令儀,有幸考中上一科舉人。另外三個兒子都是縣學生,老四今年被太守選為第一名。”巡撫肅然起敬說:“這是你‘公門裡面好修行’的回報啊!這件案子我依你保全多條命,又成為你兒子明年考中進士的先兆了。”然後讓胡父出去,就如原判定案,處斬二人,其餘全部活命,縣令也仍舊回到原任。向山太守第二年果然中進士,另外三個兒子都是太學生,已登錄官冊,老四是公費生。至今書香不斷。

坐花主人說:“我曾經認為人要行善,不僅應當常有這樣的心,而且應當有堅定不移的見識和意志力,才不被權勢壓倒、干擾動搖。世間常有最初一念很好的,也不是不知道以濟人利物為發心,但面臨赫赫威勢,而且關係到切身利害,就改變了初念。古今賢善的上流人士,因此而喪失平生德行的,難道還少嗎?胡父以縣城小吏的微賤,而認定了見識就不屈不撓,即使是巡撫的尊嚴,又要用嚴刑威逼,盛氣壓迫,他仍是持理從容,不屈不撓,最終使自己的意見得以申述,巡撫也收斂威容傾聽。由此看來,即使漢朝的張釋之、唐朝的徐有功(都是正直的官),又比他高出多少呢?所以說不是堅定不移的見識和意志力,助成他的善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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