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市小区物业,“冬季”环境转变提升专项整治行动就要开展啦!

锡市小区物业,“冬季”环境转变提升专项整治行动就要开展啦!

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贯彻落实物业服务行业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做好“创城”工作要求,优化物业服务市场和改善住宅小区居住环境,提高物业管理能力和物业服务水平,定于2018年11月8日--12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物业管理小区“冬季”环境转变提升专项整治行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整治范围

锡林浩特市行政区域内实施物业管理的全部住宅小区。

二、整治内容

(一)环境卫生

完善住宅小区卫生服务责任制,实行标准化清洁保洁。及时更换破损陈旧垃圾箱(桶),强化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各类垃圾的日产日清,保持小区道路、公共场地及楼道内干净整洁,不留死角。

(二)乱堆乱放

清理物业共用部位及楼道内的乱涂乱画和窗外、单元门、小区大门两侧、专用通道的破旧沙发、家具、木头、铁架(管)、纸壳、桶缸等废弃物品,切实消除乱堆乱放现象的发生,做到小区秩序井然。

(三)清雪除冰

制定完善“清理积雪除冰工作预案”及相关措施,认真履行物业服务职责,切实做到“雪停即扫、雪停即清”杜绝小区积雪结冰现象的发生,同时在清雪除冰过程中严禁使用融雪剂或工业用盐等化学混合物品,加强车辆疏通引导,缓解小区交通高峰拥堵压力。

(四)私自圈地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五、六、七、九款规定,抢抓季节有利时机,争取在冬季将圈地种菜及擅自占有公共用地、道路、绿地等违规行为彻底消除。

(五)僵尸车清理

加大宣传力度,从源头控制规范各类车辆的停放,及时告知业主“僵尸车”占用疏散通道的危险性和在“创城”工作中产生的影响,对告知后拒不清理的车辆强行拖离,确保小区环境面貌转变提升。

(六)物业标准细化公示

各企业要全面提高物业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务必将物业服务项目费用标准细化到角、分,并在小区显著位置及楼道内上墙公示,切实做到物业服务始终处于业主监督之下,提高业主对物业管理的认同感和满意度。

锡市小区物业,“冬季”环境转变提升专项整治行动就要开展啦!

三、整治步骤

(一)自查自纠(11月8日至11月20日)

各物业服务企业严格按照工作内容,先期进行内部自查和清理,对存在的困难、问题形成书面材料在规定之日内报送房产局与辖区街道办事处。

(二)集中整治(11月21日至12月22日)

房产局与各街道办事处将联合协调城管、规划、公安、消防、交警等部门根据物业管理政策法规和相关规定,对企业和小区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实施联动进行综合治理。

1、巴彦查干街道办事处辖区(11月21日至11月25日)

2、宝力根街道办事处辖区(11月26日至12月1日)

3、杭盖街道办事处辖区(12月2日至12月7日)

4、楚古兰街道办事处辖区(12月8日至12月12日)

5、希日塔拉街道办事处辖区(12月13日至12月17日)

6、额尔敦街道办事处辖区(12月18日至12月22日)

(三)巩固提高(12月23日至12月30日)

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规范公约,防止反弹回潮,保持专项整治行动成果。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统一认识。物业管理住宅小区环境整治是物业管理纠纷和投诉的主要矛盾,各企业务必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责任,使综合整治行动各项工作都落到实处,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二)加大宣传,完善机制。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齐抓、统筹谋划、协调联动的工作原则,引导社会各界和广大业主树立环境意识和公德意识,树立典型,推广经验,利用媒体报道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推动和促进物业服务市场步入良性发展轨道和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深入开展。

(三)严格督导,规范管理。建立完善监督机制,切实拿出硬措施,出真招、大力度、保落实,做好小区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的管控和指导,形成工作合力,全力解决物业管理和住宅小区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保证居民生活质量和居住环境大提升大转变。

2018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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