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2020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

11月6日,内蒙古召开环境保护新闻发布会,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推进方案》,内蒙古要求2020年6月底前,各地区全部完成本地区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的工作目标。

内蒙古:2020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

加油站

据了解,内蒙古为加快全区加油站地下储罐防渗改造工作进度,《推进方案》主要提出了5项重点措施。一是加强防渗改造工作组织领导,要求各盟市环保、消防、安监、商务等部门建立综合协调机制,明确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施工时间及完成时限,做好改造服务和技术指导工作。二是明确了加油站业主单位防渗改造工作的主体责任。要求业主单位切实履行环保法规和标准要求,结合自身实际选择防渗改造方式,并明确了改造过程中注意事项及需遵守的法律法规、政策规章等。三是进一步规范备案管理,要求各加油业主单位在完成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后,将相关证明文件和档案材料报当地相关部门备案并做到“一站一档”。四是加大监管力度,要求对未按期完成防渗改造工作的加油站,环保部门依据《水污染防治法》进行罚款,安监部门不予换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经验许可证》,商务部门不予通过年检。五是建立加油站防渗改造工作月调度工作制度,督促各地按期完成改造工作。

《推进方案》按照“防治结合,突出重点”的原则,提出了“优先完成建站15年以上和周围存在饮用水水源等敏感目标的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2018年底前,各盟市要完成本地区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总任务量的60%以上;2019年底前,完成本地区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总任务量的90%以上;2020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本地区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的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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