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交警隊「常客」 一年被處罰四次

「关注」交警队“常客” 一年被处罚四次

「关注」交警队“常客” 一年被处罚四次

10月30日上午,高速交警十一大隊在定武高速公路紅寺堡收費站口執勤時發現一輛陝K牌紅色重型半掛車停在距出口百米遠處。

二位身穿黑色衣服的男子下車嘀咕幾句後掀起車頭,假裝開始修車。

「关注」交警队“常客” 一年被处罚四次

經過調查,民警發現其中一位駕駛員郝某持有“C1”駕駛證,但已被扣留,且駕駛證累積記分36分;另一位駕駛員持有“A2”駕駛證,但還在實習期。

原來,持有“C1”駕駛證的郝某於2008年就考取了“B2”駕駛證,並在2017年7月增駕“A2”時已成功通過科目三的考試,眼看就可以駕駛半掛車了,但卻因“準駕車型不符”被山西交警查處,被處以罰款2000元、拘留3日、駕駛證一次性記12分的處罰,同時駕駛證被降為“C1”證,且被扣留至當地車管所。

「关注」交警队“常客” 一年被处罚四次

真慘,增駕不成反倒降了級!從此郝某乾脆“破罐破摔”,既不去參加滿分學習,也不去考試領證,繼續“準駕不符”的駕駛半掛車,再次被陝西交警處罰。

算上這次被查處,已經是第四次了,真可謂是交警隊的“常客”!

民警對其進行批評教育後,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寧夏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的有關規定,對郝某作出了罰款1000元、駕駛證記12分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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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此,郝某駕駛證累積記分已達48分,面臨的將是又一次參加科目一、科目三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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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不是目的

守護您出行平安才是根本

希望駕駛員郝某能早日明白這個道理

汲取教訓、遵章守法

莫要等到發生交通事故後

再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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