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錢交易的令計劃和潘逸陽 命運同在天津落定

4月18日,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原副主席潘逸陽受賄、行賄案。

權錢交易的令計劃和潘逸陽 命運同在天津落定

此案的最大看點是,潘逸陽向令計劃行賄761萬。

值得一提的是,行賄人潘逸陽在天津受審,受賄人令計劃也在天津受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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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4日,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令計劃宣判,在令計劃的庭審中,公訴機關還播放了證人潘逸陽的作證錄像。

十八大以來,中央查處的省部級高官超過百人,基本都是採用“指定管轄”和“異地審理”的辦法,有利於排除干擾,迴避官員在原任職地的人際影響。

不過,行賄人和受賄人是否在同地管轄,並無一定之規,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張新年告訴長安街知事APP——

由於是兩個罪名,即便案件的事實部分有所牽連,在偵查、起訴、審理、判決的過程中,都是分開進行的,一般只有共同犯罪才會合併審理。

看過《人民的名義》的小夥伴都知道,辦大案,是公檢法機構的無上榮譽。而辦案力量、辦案經驗和證據掌握程度,則是承接大案的重要因素。

除令計劃、潘逸陽外,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還審理過中共中央政治局原常委、中央政法委原書記周永康和黑龍江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蓋如垠等大老虎案,舉世矚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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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城的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也是成果累累,先後審理了中央政治局原委員、上海市委原書記陳良宇和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長奚曉明案件。去年更是因審理周世鋒、胡石根等人顛覆國家政權案,而備受關注。

天津司法界人才濟濟,比如周永康案的第一公訴人”邊學文連續三年蟬聯天津市十佳公訴人第一名,獲評“全國優秀公訴人”,30歲出頭就辦理過陳良宇、張國光等大案,被譽為天津檢察系統的“傳說”。

《檢察日報》筆下的邊學文,頗有“侯亮平”之風:他主持公訴處工作後,帶領全處同志共同努力,圓滿完成了一批重大、複雜和有影響案件的審查起訴和出庭公訴任務,帶出了一支精明強幹、敢打硬仗的隊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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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天津中院屢辦大案情況類似的,還有濟南中院,這裡審理了薄熙來和蘇榮兩個副國級大老虎。長安街知事APP發現,在審理過程中,這些承接大案的法院都派出了最強陣容,院長、副院長親自出馬。

比如周永康案的審判長為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丁學君,薄熙來案的審判長為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王旭光,他現已擔任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副庭長。

大家都知道,院長、庭長一般都是從辦案業務能手中提拔上來的,屬於優質司法資源,讓他們迴歸辦案一線,正是好鋼用在刀刃上。

目前,各地都出臺了一些有關院庭長辦案的規定,要求院庭長參與辦理疑難、複雜、重大、新型案件。現任中央紀委案件審理室主任羅東川,擔任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長時,就曾親自審理涉及多個國家地區的複雜經濟案件,為各方點贊。

辦大案,即是對大老虎們的命運裁決,也是對司法部門的階段性考試。在全球的聚焦當中,中國司法正不斷走向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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