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竟是“赖”房子!安居一夫妇购得房屋却无法入住

这次竟是“赖”房子!安居一夫妇购得房屋却无法入住

买房子给了钱

房产证都写自己名字了

却住不进去?

还有这么奇葩的事儿?

没错还真有!

这次竟是“赖”房子!安居一夫妇购得房屋却无法入住

王某某、罗某某夫妻二人花17万买了一套房子,过户后房子原房主吕某某却拒绝搬出。法院经审理判决吕某某腾退出该房屋,而吕某某却对生效判决视若无睹,拒不执行。执行过程中,法院曾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对吕某某进行司法拘留,但吕某某依然我行我素,拒不执行。最终,法院将吕某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线索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随后,公安机关依法对吕某某实施逮捕。被逮捕后,通过再次释法明理,吕某某最终同意主动腾退房屋。

10月26日,在法院执行干警与社区干部协助下,吕某某母亲主动腾退该房屋,将房屋交还给王某某夫妻二人。

房子过户后却无法入住

买房者将卖房者告上法庭

2015年2月26日,王某某、罗某某夫妻二人同吕某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吕某某将其所有的位于遂宁市安居区白马镇正街66号房屋卖给王某某夫妻,约定价格为170000元,吕某某于2015年3月27日之前将房屋腾空交付给王某某夫妻。当王某某夫妻按照合同约定付清购房款,房屋过户后,吕某某和母亲却还居住在这里,拒不搬出。

多次协商未果后,2016年12月,王某某夫妻二人将吕某某告上法庭,安居法院受理此案后,吕某某称自己与王某某夫妻二人签订合同的真实原因是他向二人借钱,房子是提供担保,并非真实的房屋买卖行为,自己没有收到购房款,双方签订了《抵押协议》,吕某某有权在两年内回购这套房屋。但吕某某却不能提供相关证据证实自己言语的真实性。

2016年12月18日,安居法院判决王某某夫妻与吕某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吕某某在判决生效后20日内将房屋交付给王某某夫妻。吕某某不服判决,先后上诉至遂宁中院及四川省高院,两次均被驳回,维持原判。

司法拘留后仍拒不执行

卖房者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案件进行执行程序后,安居法院执行干警多次前往吕某某家中劝他及其母亲搬出,吕某某无动于衷,拒不执行。

2017年12月,因拒不配合执行,安居法院依法对吕某某实施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被拘留后,吕某某依然我行我素,拒不执行,安居法院遂将吕某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吕某某被依法逮捕。安居法院执行干警来到看守所再次劝说吕某某腾退房屋,这时,吕某某终于同意搬出。

2018年10月26日,在安居法院干警及社区的帮助下,吕某某将房屋腾退。因吕某某最终同意并主动腾退房屋,法院依法对吕某某的犯罪行为从轻处罚,最终,吕某某因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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