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傑律師:從呼格吉勒圖冤案看非法證據排除程序的重要性

姜傑律師:從呼格吉勒圖冤案看非法證據排除程序的重要性

呼格吉勒圖

姜傑律師:從呼格吉勒圖冤案看非法證據排除程序的重要性

今天當年辦理呼格吉勒圖案專案組組長馮志明因涉嫌翫忽職守、刑訊逼供、受賄等罪名,被內蒙古檢察機關批捕。

刑訊逼供是導致冤案的重要原因之一

電影《甲方乙方》李琦主演的廚師嘴不嚴,存不住話,要過一把嘴嚴的隱,像革命烈士一樣。廚師要好夢一日遊的導演告訴他一句,保證一天內不說,導演告訴他這句話就是“打死我也不說”,結果還沒等上刑,廚師就被嚇得說“打死我也不說”,這個具有諷刺意味的故事告訴我們肉身很難抵抗酷刑。

眾多刑事冤案都與刑訊逼供有關,屈打成招。

據呼格吉勒圖的工友閆峰向媒體透露的信息,呼格吉勒圖案也是如此,受到刑訊逼供。

“華商報:你曾經告訴呼格吉勒圖的家人說聽到他在審訊時喊叫了?閆峰:是的,我們倆應該是在隔壁屋,我聽見他很痛苦的喊叫聲,還有桌椅移動的聲音。第二天早上我就看到他被銬在暖氣上。”

刑訊逼供罪追究難

作為嫌疑人在刑訊逼供的警察淫威酷刑下不可能做到打死也不說,甚至警察讓怎麼說就怎麼說。但刑訊逼供如果不是在原案追訴過程中及時被發現並追訴,在冤案後期追究責任時再追究,如果當年的辦案警察“打死也不說”,一同辦案的警察又“講義氣”,絕不“落井下石”出來作證,則很難掌握刑訊逼供的充分證據。

非法證據排除程序是防範刑訊逼的法律武器

2012年修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把非法證據排除程序從司法解釋上升為法律。

刑事訴訟法第五十四條規定:“採用刑訊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採用暴力、威脅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證人證言、被害人陳述,應當予以排除。收集物證、書證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嚴重影響司法公正的,應當予以補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釋;不能補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釋的,對該證據應當予以排除。

在偵查、審查起訴、審判時發現有應當排除的證據的,應當依法予以排除,不得作為起訴意見、起訴決定和判決的依據。”

為保障非法證據排除的有效實施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一條還規定“偵查人員在訊問犯罪嫌疑人的時候,可以對訊問過程進行錄音或者錄像;對於可能判處無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或者其他重大犯罪案件,應當對訊問過程進行錄音或者錄像。”

這些規定為避免刑訊逼防止冤假錯案供提供了法律保障。當然,要避免冤假錯案還需要充分發回律師的辯護職能,以及檢察院、法院依法實施非法證據排除法律規定。

訂閱《時事與法律》方法:

1、在今日頭條、搜狐新聞客戶端、網易雲閱讀搜索“時事與法律”可訂閱;

3、易信搜索“時事與法律”或ssyfl_jj關注;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