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原市委書記萬慶良受賄超1.1億

廣州原市委書記萬慶良受賄超1.1億

萬慶良被控受賄1.1億元

廣州原市委書記萬慶良受賄超1.1億

萬慶良受審實錄

廣州原市委書記萬慶良受賄超1.1億

萬慶良受審現場圖

廣州原市委書記萬慶良受賄超1.1億

庭審實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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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播報

廣州原市委書記萬慶良受賄超1.1億

最新情況

廣州原市委書記萬慶良受賄超1.1億

再次開庭

廣東省委原常委、廣州市委原書記萬慶良受賄案由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洪彪擔任審判長,與審判員劉振華、韋璐明組成合議庭。2015年12月25日8時30分,審判長敲響法槌,宣佈開庭。

審判長核實被告人萬慶良的身份,宣佈案由及法庭組成人員、書記員、公訴人、辯護人名單,告知相關訴訟權利。

法庭首先對被告人的主體身份進行調查。隨後審判長宣佈開始法庭調查,由公訴人宣讀起訴書。

截至10:20,法庭已經對起訴書指控的被告人萬慶良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直接或通過其特定關係人林某非法索取、收受深圳安遠控股集團有限公司陳某某等8個單位和個人所送財物的事實進行法庭調查。

10:30,法庭繼續開庭。法庭將對起訴書指控的被告人萬慶良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廣東巨輪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吳某某等7個單位和個人財物的事實進行調查。

法庭對被告人萬慶良是否具有自首等從輕處罰的量刑情節進行調查。公訴人向法庭宣讀、出示了案發經過、被告人揭發他人重大犯罪行為、涉案贓款贓物追繳情況等書面材料。被告人及其辯護人發表了質證意見。來源:南寧中院

新聞回顧

廣州原市委書記萬慶良被雙開 多次出入私人會所

日前,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紀委對第十八屆中央候補委員、廣東省委原常委、廣州市委原書記萬慶良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萬慶良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收受鉅額賄賂;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多次出入私人會所。

萬慶良的上述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違法,其中受賄問題涉嫌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參照《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的有關規定,經 中央紀委常委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決定給予萬慶良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給予其開除黨籍 處分待召開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時予以追認。

源自新浪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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