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懲校園暴力犯罪,檢察監督校園秩序

引起全縣廣泛關注的勐臘縣某完小一名三年級男學生盤某某(10歲)失聯被害案,經勐臘縣人民檢察院審查,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對犯罪嫌疑人盧某某(15歲)作出批准逮捕的決定。

今年7月,犯罪嫌疑人盧某某(該校六年級學生)向被害人盤某某索要錢財未果,便利用學校午休時間,邀約同校的四名學生(均未滿14週歲,未達刑事責任年齡)將被害人盤某某騙出校外,五人合力用數據線、樹藤將盤某某勒死,後五人返校繼續上課,同時盧某某告誡四名學生不許將殺害盤某某的事向任何人透露。

經審查,本案涉案人員均為同一學校的在校小學生,年紀雖小但手段殘忍,對生命極其漠視,勐臘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及時對犯罪嫌疑人盧某某作出批准逮捕的決定。同時,縣檢察院在審查案件中發現該完小管理不到位,小學住校生能夠隨意進出校園,且住校生盤某某於星期二下午被害後就一直未到校上課,直至星期五學校才通知盤某某家長。學校對學生管理鬆散,對學生在校期間應履行的監護義務意識淡薄。針對這一情況,勐臘縣人民檢察院向縣教育局發出檢察建議,建議其加強對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導和監管力度,督促學校切實履行好對住校生特別是小學住校生的監管義務。勐臘縣教育局收到檢察建議後,高度重視,已對相關責任人進行降級、記過、免職的行政處分。

校園暴力作為一個嚴重的社會問題,已經引起社會各界的普遍關注,預防和減少校園暴力的發生,需要國家、社會、學校、家庭共同行動起來,採取一些積極有效的措施。希望通過努力,讓暴力遠離校園,莫讓戾氣侵襲校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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