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因操作失误导致短线交易公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强电子”或“公司”)于2018年11月2日发布了《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因操作失误导致短线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4),经事后反复核实,有关短线交易的明细情况披露出现了误差,现就有关事项更正公告如下:

2018年9月29日项丽君女士通过公司公告了持有公司股份数达到公司总股本百分之五并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了未来将视康强电子的运营和发展状况及其股价情况等决定在未来12个月内是否继续增持康强电子的股份。截止到2018年10月30日收盘,项丽君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4,558,4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4%。

项丽君女士于2018年10月12日至10月30日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康强电子股票合计129,451股。其中10月30日共发生8笔成交,累计净买入26,000股,成交均价为8.43元;因其本人操作失误,在第5笔输入交易指令时误将“买入”选为“卖出”,成交价格8.41元,成交数量5,000股,之后又分别以8.44元、8.41元和8.56元分3笔买入3000股、5000股和3000股康强电子股票。上述四笔交易均构成了短线交易,违规交易的总成交数量为1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55%,违规成交总金额为135,100元。

特此更正公告。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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