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昌洪下發現清代「斷案碑」,碑文內容至今還是「村規民約」

“本縣親勘,一目瞭然,查湧泉上堰,向系何文運等眾姓灌蔭瓜坑、白石二坂田畝……”近日,潯陽晚報記者瞭解到,瑞昌市洪下鄉細屋馮村有一塊清代“湧泉斷案碑”,斷案碑所載內容為當地官府對當地百姓涉水糾紛的裁決。雖然年代更迭,碑文內容早已不具備法律效力,但100餘年來,洪下鄉桐林畈、瓜坑、南邊鄧、細屋馮等附近幾個村落灌溉用水,仍然遵從碑中所記錄的條文,成為村民們公認的“村規民約”。

瑞昌洪下發現清代“斷案碑”,碑文內容至今還是“村規民約”

“湧泉斷案碑”說了些啥

在當地退休教師馮萬星和瑞昌二中教師何毓陽的帶領下,潯陽晚報記者一行人在洪下鄉細屋馮村祖祠看到了這塊“湧泉斷案碑”。斷案碑被嵌在祖祠的牆壁裡,長約65釐米,寬約55釐米,是一塊完整的青石碑。碑上的文字秀麗工整,所有字跡都能辨認。

經過辨認,潯陽晚報記者發現“湧泉斷案碑”碑文內容其實是一起涉水訴訟的“判決書”。大致的意思是:當地桐林畈村民周復禮挖開了湧泉上面的堰溝,而那堰溝內的水源則是河邊瓜坑、南邊鄧、細屋馮三村村民飲水和灌溉的水脈。審案的縣官又找來旁人詢問,發現情況正如報案的瓜坑人何文運所說,隨即判令周復禮將開挖的溝進行填補,考慮到桐林畈周家實際情況,何、鄧、馮三姓村民也應“讓水一車,幫濟周人田畝”。碑文從右往左豎排書寫,左邊除“為首人”外,還有“中人”和“催費人”。起訴人、被訴人、公證人俱在,碑文中所記,可見當時的法律程序較為完備、效力明顯。

據瞭解,這塊“湧泉斷案碑”,在“文革”中險些遭人破壞,有細心村民在石碑上面糊了一層石灰,方才保存下來,至今字跡裡面還依稀可見一些石灰的殘跡。據何毓陽老師推測,這樣的“湧泉斷案碑”應該是一式四份,其中瓜坑村的那塊有人見過,也是鑲嵌在祖祠裡,可惜在“文革”中被人毀去。如今四個村落裡,只剩下細屋馮這塊石碑還保存至今,因此更顯得珍貴無比。

“湧泉斷案碑”中的“湧泉”由來

“湧泉斷案碑”碑中所說的“湧泉”在什麼地方呢?在兩位老師的帶領下,潯陽晚報記者來到距離細屋馮村約一公里開外的桐林畈。這是一個有著100餘戶的大村莊,村民絕大多數姓周。桐林畈上方的一個二三十畝的狹長形地帶,就是“湧泉畈”。按照兩位老師的推測,此處原有一處大泉眼,後來雖然淤塞了,但更多的泉流通過各個細小出口流了出來。潯陽晚報記者在現場看到果然如此,“湧泉畈”內有多處小泉眼,匯成溪流向村裡下游流淌。

當地的一則民間傳說,則可以作為佐證。據傳,很早時候,有一名叫羅隱的“仙人”來到桐林畈,想向村民討碗水喝。可是有村民嫌羅隱身上骯髒,不肯給他水喝。羅隱隨後來到村中的泉井邊,一屁股坐在井口上,泉井瞬間就沒了。村民這才醒悟過來,連忙央求羅隱將泉井變回來。羅隱微微一笑,向村民要來一口米篩,往田畈裡一拋,那裡便汩汩地冒出許多小泉眼來。“湧泉畈”的名稱由此而來。

傳說歸傳說。可桐林畈泉水豐富,是不爭的事實。順著溪流朝桐林畈走去,剛走了十多步,便看見有村民拿著塑料瓢,直接舀起溪水就喝。據當地村民介紹,流進村裡的泉水水質清澈、味道甘甜,完全可以直接飲用。桐林畈有些人家還將溪水直接引入廚房,當做生活用水,很是方便。

“湧泉斷案碑”衍生秀美鄉村

沿著桐林畈往西走,繞過一個小山坡便來到瓜坑村,找到堰壩窨管口,再順著泉水往村裡走去。但見一條溪流斗折蛇行,在村中房屋之間穿來穿去,不時可看到有當地姑嫂在洗菜和洗衣物。由於大家都很愛惜水,因而溪水出村時仍很清澈。也正是這一條條溪水,洪下鄉瓜坑村顯得更加古樸靈動。村中多有古樹名木,其中一株古柏已有數百載樹齡,同樣在村口,一座石拱橋也有百年以上歷史。在村裡,潯陽晚報記者還看到了多座清代民居,除了以青磚和木頭為主要建築材料外,還保留了許多磚雕、木雕和石雕,並且兼具徽派建築和贛北民居的特點,其中瓜坑村至今還存有多座清代民居,在小橋流水的映襯下,更顯得古樸厚重,具有較高的文物保護和旅遊開發價值。

據同行的兩位老師介紹,在四個村莊裡,“湧泉斷案碑”至今還發揮著“村規民約”的作用。如今,村民們飲水用水,再也不會發生過去那樣的糾紛了。從桐林畈引過來的泉水,依然灌溉著瓜坑和白石畈裡的良田。多數村民覺得,古人在自然面前有著清醒認識和高超智慧,作為今天的人們,也應該更加保護生態、珍惜資源。對水的保護和善用,使得桐林畈、瓜坑等村保留著“水從村中過、溪自門前流”的美麗景象。


熊安群 潯陽晚報記者 魏東昇 文/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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