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出新招”稳定基层人才队伍

针对基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性矛盾突出和高层次、紧缺人才引进工作需要,近日,市人社局印发《关于推进事业单位实施岗位统筹管理工作的通知》,出台多项政策措施稳定基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积极推动基层事业单位建立岗位统筹管理和动态调控机制。

允许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高岗低用”,即专业技术上一层级岗位有空缺,可视情调剂下一层级使用。对专业技术岗位超结构比例严重的事业单位,可采取“退二聘一”的办法实施调控。对确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引进,可不占相应岗位结构比例聘用,逐步消化过渡。

对现有乡镇事业单位在职专业技术人员中累计工作满3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评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对实施“评聘分开”制度时期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5年未聘,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10年未聘、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到5年的,如相应岗位无空缺,可先聘用再逐步消化。

对在乡镇事业单位工作的全日制本科(学士)以上学历(学位)高校毕业生,具有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而相应岗位无空缺的,可先聘用再逐步消化,聘用后5年内须在乡镇事业单位之间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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