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賭博的不同名稱,看看你屬於哪一類賭徒

問題賭博的三個常用名稱:

· 強迫性賭博

· 病態賭博

· 問題賭博

問題賭博的不同名稱,看看你屬於哪一類賭徒

衝動性控制障礙

「強迫性賭博」是一般人都熟悉的名稱。這個稱號廣泛在美國和匿名戒賭互助會使用。這個名稱實際上是不正確的,因為賭博不是強迫症。精神科醫生一般都是參照美國精神病學協會出版的精神病學診斷統計手冊 (DSM-IV-R) 來診斷精神健康的問題。根據手冊的分類,賭博是被列為衝動控制障礙。衝動控制障礙沒有一個嚴格的定義,它泛指一個人無法抗拒他/她的衝動行為。病態賭博

「病態賭博」是精神病學診斷統計手冊 (DSM-IV-R)裡的一個診斷名稱。 「病態賭博」的定義是指當事人經驗持續不斷重複賭博的失調行為,並出現多過以下五項的情況:

· 他們腦子裡只有賭博;

· 他們需要不斷加大賭額來達到如常的興奮程度;

· 他們不斷嘗試抑制,減少或停止賭博,但都不成功;

· 當他們嘗試減少或停止賭博,會坐立不安或脾氣急燥;

· 他們利用賭博作為逃避問題或減輕不安的情緒 (例如: 無助的感覺,內疚,憂慮和抑鬱) ;

· 輸錢之後,為了想翻本他們通常改日便會再賭;

· 他們會向家人,治療師和朋友說謊以掩飾他們賭博問題的嚴重性;

· 他們因賭博觸犯法令。 如偽做文書、欺詐、偷竊或盜用公款;

· 他們因賭博而嚴重傷害或失去重要的人際關係、工作、學業、前途或進升機會;

· 他們依賴別人解決因賭博而造成的財務危機。

問題賭博

「問題賭博」在加拿大比較常用。它比較適合用來描述賭博這個「可大可小」的問題。賭博人士不用等到輸掉最後一分錢才尋求幫助,所以這個名稱比較廣泛和包容。「問題賭博」泛指所有為個人帶來問題的賭博行為。「問題賭博」當然包括(但不侷限於)「強迫性賭博」和「病態賭博」。 相對來說,「問題賭博」這個名稱比較容易接受, 因為它沒有象「強迫性賭博」和「病態賭博」那樣標籤當事人。

為什麼在乎它的名稱?

賭博的人在「行為」上出現問題,他們自身並不是問題。所以,我們應該關注的是「過度的賭博行為」。稱他們為「問題賭徒」會把個人視為一個問題。與其標籤他們,不如從實描述他們的狀況,如,「有賭博問題的人」, 或「被賭博影響的人」,這樣才會避免不必要的指責和標籤。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