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時期,保長做什麼的?有工資嗎?

杭州雲莊國際劉貴剛


保甲制度始於北宋王安石變法,以後各朝各代延續類似制度,民國建立後,一度廢除。1931年,因“剿共”需要,國民政府在河南、安徽、湖北三省頒佈《各縣編查保甲戶口條例》,每10戶為一甲,設甲長,每10甲為一保,設保長,各戶相互監督、擔保,維護治安,繳納捐稅,並抽取徭役、兵役,後推廣至整個國統區。

民國實行村民自制,政府只設到縣一級,縣以下的倉(敖、鄉)、保均屬於自制組織。鄰里糾紛,一般由族長解決,重大事項,由保、鄉逐級上報。保長的主要職責是維護地方治安,防“匪”治盜,收取捐稅及抽丁派役,故各保均有保丁數名,有的還會購買槍械。

事實上,各“保”沒有嚴格的戶數限制,一般大村自成一保,小村幾個聯成一保。保長、保丁有少量的薪酬,從捐稅中提留,或錢或物,但吃、拿、卡、要,在哪個朝代都是免不了的。


北大屠夫陸步軒


全國各地可能有所不同,我對本地民國時的保長情況進行調查和蒐集,現向大家報告如下,一,保的範圍與現在的行政村範圍基本一樣,如我所在村民國時期叫蔣山保,現在為蔣山村。二,編制全保只有一名保長和一名保丁,保長相當於現在村長,保丁相當於通訊員為保長服務,跑跑腿送送信。三,保長選撥機制,一般由當地先生推選,上級委派,都是有錢的人和有文化的先生,貧下中農確實也沾上邊,就是選你也勝任不了。四,保長的工作職責,保長的工作量是很大,並不輕鬆,保內沒有文書保長就代替文書,如催繳公糧,那年代叫完糧,每家每戶要發放完糧通知書,由保長算好填寫好通知書,由保丁送達到每家每戶。又如徵兵,那時叫抽壯丁保長要根據三抽一的政策標準計算出本村有多少兵源,這是得受人的差事,年輕人不願意當兵,要帶人去抓。還調解本保的民事糾紛和與外界交往都由保長一人擔當。五,工資水平一年為1500斤稻穀,按照14年糧價只有2715元,只有現在村長的十分之一的工資,沒有額外收入。六,保長的當年的真實情況由於工資低,又得受人,當地有一句順口溜不聞公事不勞累。大家都不願去當,在我地出現抽籤和代理保長的情況。L


蔣山老徐


這個問題咱們先從一部電視劇說起——

相信大家都看過李保田先生主演的《王保長》,劇中王保長人物形象可謂是深入人心,我們也能從中看到民國時期保長的一些掠影。那麼真實的民國時期保長是做什麼?有無工資?所反映又是什麼?

一、產生原因

保甲制度是中國傳統的地方基層政治制度,同時也許古老的戶籍管理制度。在古代中國它一般是以戶為單位,設戶長,十戶為甲,設甲長,十甲為保,設保長。從傳統保甲制度來看,保長是這一基層管理組織的核心,換句話說也就是基層的老大。

民國時期為什麼沿用這一古老的管理制度呢?其原因主要有以下:

(1)政治、軍事目的

話說1931年6月,蔣介石在進行第三次圍剿期間,設立地方自治處,首先在江西修水等43縣試行“編查保甲、清查戶口”,隨後推行江西全省。而後在鄂豫皖三省首先推行保甲制度。從上述這些我們可以看出,民國時期保甲制度的再次實行,與當時的時局有著直接的關聯,其根本目的是防範、圍剿我黨,控制民眾。

(2)實現地方自治。除了上述的政治、軍事目的外,能在此基礎上實現基層地方自治,也是國民政府當初實行這個政策的一個初衷。因此,為實現這些目的,保甲制度的精髓思想是“聯保連坐”,在抗戰前的國共戰爭中的幾個戰區發揮著強有力的作用,因此它被視為地方基層組織的一個保證,先後在全國範圍推行。在抗戰時期,這一制度得到進一步細化和完善。

二、保長如何產生?

1.保長的資格——以民國龍泉縣保長為例

民國時期各地的保長,其如何推選不盡相同。在1937年7月制定的《龍泉縣鄉鎮保甲長人選標準及任免辦法》中規定:“本縣住民年滿二十五歲,能耐勞苦,素孚重望,曾任教職員或小學畢業者、任保長訓練及格者、曾辦地方公益事務著有成績者、富有辦事能力又通識文字者能為保長或副保長。”從這條規定中我們能夠看出在擔任保長是需要一些條件的,大體有:(1)籍貫和年齡;(2)個人素質,一般要求能識文斷字,吃苦耐勞,具有服務精神;(3)人際交往能力。滿足以上條件者,方可有資格擔任保長一職。

2.保長產生的方式

保長的產生方式主要分為甲長公推、縣政府遴選委任、保民大會選舉。

三、保長的職能

根據一些歷史資料和研究,可以概括如下:

(1)編組保甲,協定規約。

(2)清查人口,人事登記。

(3)聯保連坐,防匪剿匪。

(4)徵收經費,拉夫徵丁。

相信最後一點,我們大家有很深的的印象,無論是一些小說還是電視劇中,對於抓壯丁的情節描述有很多,如小說《活著》中的主人翁,富貴就曾被抓壯丁。電影《抓壯丁》更是直接形象再現了民國時期保長與軍閥的勾結。

四、關於保長的工資問題

可以肯定的回答保長是發工資的,但待遇比正式在編的國府黨政軍人員要少的很多,這方面限於材料無法展開進一步說明。同時各地區保長的薪酬受實際情況而有所不同,甚至同一地區不同時期的薪酬也是差異很大。

總之,民國時期的保長制度是作為國民政府的基本基層統治形式存在的,保長的權力以及作用大小,受地域、時局等影響,但在抗戰時期相對來說是起到一定積極作用的。


你關於民國保長的知識還知道哪些呢?歡迎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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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長類似於現在的村長,社區主任一類的職位。

民國時期以10戶人家設立一甲長,管理甲長的則是保長,同樣也是一個保長管理10個甲長。

其都沒有固定的工資,政府會不定時按照其成效給予其獎勵。

要注意的是保長、甲長都只是一個普通職位,不屬於政府體制,但又受命於政府。也就相當於現在的勞務派遣,不屬於公務員。

但其在民國時期依然是搶手的職位,很多有錢人會花錢購買資格,正因為此,國民政府也因此受到了相當大的政務腐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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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的歷代王朝當中,基本上到縣一級的長官就沒有了,也就是所謂的九品芝麻官。很多時候都是家族式管理,如果有了問題,先不找父母官,族內人自行解決。

但是這種自制效果並不理想,於是很早之前就探索於如何治理“最後一群人”的問題。

保甲制度的早期探索

保甲制度作為一種統治手段,最本質的特徵還是以一家一戶作為基本單位。而且中國受到儒家思想的影響非常大,他們所提倡的君臣觀念,以及國家和宗法的關係,影響到生活當中的細枝末節。

比如漢朝時期五是伍、十是什、百是裡,到了唐朝時期,四家為一鄰,五鄰為一保,百家為一里。等到北宋王安石變法的時候,又對此作出了改進。

十戶為一保,五保為一大保,十大保為一都保。此次變法當中,又極大的促進了基層治理方法的改進。蒙古人統治時期,又把20戶當做一甲,設立甲申,基本上都是蒙古人或者色目人擔任。

明朝時期基本延續了之前的傳統,到了清朝的時期,又對之前的制度進行了調整,設立了牌甲制度。十戶為一牌,十牌為一甲,十甲為一保。基本上就已經完全定型了,民國時期也繼續沿用。


民國時期的保甲制度

由於民國時期處在東西方文化交流的激烈時期,大量的西方治理理念引入中國,代表著封建殘餘的保甲制度,漸漸被人拋棄。不過一些地方,仍然延續了之前的傳統。

但是在南京國民政府成立之後, 特地下發了相關的整改文件。就明確規定了以百戶為鄉鎮,鄉鎮裡面的每25戶為一間,間下面以每5戶為一鄰。

後來的保甲制度之所以被再次提出,是因為在剿共時期,蔣介石把沒有成功的原因都歸到沒有群眾支持上面來。於是再次提出保甲制度,並且在當時的江西試點。

民國時期的保甲制度採用的是十進制,以十戶作為最基本的一甲,但是可以上下浮動,最低不能低於6戶,最高不能超過15戶。

保和甲的要求一樣,最低不能低於6甲,最高不能超過15甲。鄉和鎮以此類推,至於之前實行的間、鄰治理方法被廢棄。


其中的甲長,由甲長治理下的10戶人共同推選。保長則是由保長所治理的甲長共同推選,鄉長、鎮長以此類推。

保長算是比較基本的治理單位了,還設立了保長辦公處,有正副職位之分。下面帶有處理各個事務的幹事,比如說經濟幹事、文化幹事等等。

基本上兼任了行政、軍事、文化三位一體,所以要求這些人在本地有一定的權勢,因此擔任此職務的,基本上都是當地有名的地主、土豪、鄉紳。

保長主要從事什麼工作?

剛開始建立的時候,主要是為了圍剿紅軍。而我們的紅軍又被稱作土匪,因此他們主要是擔任安全保衛以及戶籍管理。但是還有一些最基本的要求:

1.監督甲長的工作。

2.督查治理下的所有戶籍人員,禁止違法犯罪的行為。

3.查驗本地戶口,如果有變動必須上報。

4.盤查出入境人員(出入自己管轄範圍)

5.若出現匪盜情況,協助本區區長調查工作。

6.協助警察搜察匪盜。

7.建設治理地區防禦工事以及保障本地區防禦工事的完善。

8.每一保設立一所學校,由保長擔任校長。

當然上面只是一部分,其他的內容還有很多。比如說需要交公糧的時候,就要帶著人一家一戶的催。有時候碰到服兵役的事情,還要去拉壯丁,所以工作上面很得罪人。

雖然別看他們做的很多,但是沒有基本工資,最多偶爾有一些上級的獎勵。

所以這些人基本上都是:吃、拿、卡、要。(這是用現在的話來說)不過由於他們本身都是本地的地主、土豪、鄉紳,所以也並不怎麼缺錢。

相當於代替上級管理,但是沒有司法權,有事情需要上報。

什麼叫做聯保連坐?

所謂的聯保就是戶與戶之間互相做保證,承諾不通共、通匪等行為。所謂的連坐,就是有一家犯罪,其他的9戶人家都要舉報。但凡有不舉報的人,10戶人家同等罪責處理。

一旦發生連坐的相關事宜,由戶長簽字畫押。一式兩份,一份放在縣裡面,一份放在區裡面。


等到了抗戰時期,有關於連坐甚至更加嚴格起來。根本都不用再籤保證書了,也不用給大家互相擔保。只要發現一家有罪,全部人都要受罰。

總的來說,保長相當於現在的村長,不過管轄範圍更大。因為以前人口稀少,居住的也不是特別近。


史之策


說起保長,就相當現在的村長,我小時候我經常聽爺爺講,保長對我爺爺是一部血淚史,那個時候抽壯丁,有錢人可以買,沒錢人抽到你,我爺爺和奶奶剛結婚沒幾天就被抽去當壯丁,後來還是逃回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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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長對應於現在村委會主任,甲長相當於現生產隊(組)長,鄉長相當於現在鎮長。國民黨當時組織還未普及到鄉保甲,沒有現在共產黨鎮村黨書記之職。國民黨當時縣長年薪才幾十個銀元,保甲長應該沒有薪水,是地方自治機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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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時期是國民黨政權的最低層的組織,協助政府處理村級政務,那時期區裡有區公所,鄉,鄉里有鄉公所,人不多隻有一二個人就能辦公,保長的任務是治安,派丁收糧,給轄軍送糧送鞋,收上來可倒好,如收上來,還要捱整湊。人在亂世裡生存真難!


無涯過客772


現在的三線城市鎮江解放前(雖為省會,省長管理全省)鎮江仍為県編制,體制為県長、鎮長、保長、甲長。甲長是不拿工資的其它不清楚,依古代十戶為一甲十甲為一保,保長相當居民小組長而鎮長相當於社區主任。


張傳安6


保長,政府什麼事都叫去做,收糧食抽丁拉夫等等相當聯絡員,在街上有收費權,相當市場工商管理員,沒有錢收入。好處,自家不用交稅抽丁,可以和縣官吃飯,欺負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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