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單車新專利,ofo能否爲消費者找回安全?

當我們要出門,面臨距離太近不屑於打出租,公交站牌又有點兒遠的境地時,騎共享單車漸漸成了最佳選擇。

摩拜、ofo、哈羅……隨隨便便掃一掃碼,就能任你使用。

電單車新專利,ofo能否為消費者找回安全?

在眾多共享單車品牌當中,ofo算是屬於第一梯隊的,雖然“小黃車”的商標被他人搶注,令人唏噓,但在近日,一則ofo要正式進軍共享電單車的消息,再次讓人們將目光聚焦在它的身上。

此前曾有媒體報道,ofo的共享電單車項目叫做“自由GO”,而這次,幾乎在第一時間,東峽大通(北京)就提交了“自由GO”的商標申請。

電單車新專利,ofo能否為消費者找回安全?

除此之外,ofo的運營主體東峽大通(北京)管理諮詢有限公司,於4月28日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交了一項關於貢獻電車的專利申請,10月19日,專利得以公佈。

電單車新專利,ofo能否為消費者找回安全?

此項專利名稱為“電單車的車速控制方法、系統及電單車”,實施例提供一種電單車的車速控制方法、系統及電單車,屬於自動控制技術領域,解決了因電單車誤操作造成車輛突然加速的問題。

所述系統包括:加速度傳感器,用於感測所述電單車在其行駛方向上的加速度,並輸出標識所述加速度大小的加速度信號;車速傳感器,用於感測所述電單車的行駛速度,並輸出標識所述行駛速度大小的速度信號;和控制器,用於獲取所述加速度信號和所述速度信號,且若所述速度信號小於或等於車速閾值,且所述加速度信號大於加速度閾值,則所述控制器切斷所述電單車的電動機的電力供應。本發明實施例適用於處理電單車車速突變的過程。

據小知查詢瞭解,在此之前,ofo就早已開始接觸電單車了。這項專利,也並不是ofo申請的第一項關於電單車的發明專利。

比如:電單車的速度控制方法及機器可讀存儲介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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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控制電動自行車電機功率的方法、系統及電動自行車等等

電單車新專利,ofo能否為消費者找回安全?

共享電車,ofo不是第一家,也不是唯一一家,為大家提供了方便,但也讓人不得不關注安全問題。

此前,北京市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該文件明確指出不發展電動自行車租賃。上海同樣也發佈了《上海市規範發展共享自行車指導意見(試行)》,同樣認為共享電動車不利於市民交通安全,表示不鼓勵共享電單車的發展。而杭州則更加嚴厲,直接對共享電動車採取了“封殺”的政策,去年9月,杭州宣佈叫停共享電動車,並且對相關企業進行了約談,要求它們將車輛清理並且退出杭州市場。

電單車新專利,ofo能否為消費者找回安全?

不知道ofo此次提交的關於共享電車的發明專利,是否能重新打開共享電車的消費市場,為消費者們提供安全的保障呢?

不論是商標,還是專利,要想在市場的激烈競爭中佔據自己的一席之地,就要有強烈的知識產權意識。專利的競爭,知識產權的競爭,才是擴大消費市場,發展並鞏固品牌形象的王道。

來源:北京高沃知識產權(ID:gaowoip-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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