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與法」人肉搜索:別拿著「道德許可證」,宣揚網絡暴力!

最近,“人肉搜索”一詞因某女老師不堪忍受《魔道祖師》粉絲的網絡暴力而自殺的新聞被推向輿論的風口浪尖。

據媒體報道,某位老師因發表了對網絡小說《魔道祖師》的不滿言論,遭該書粉絲人肉搜索及人身攻擊。不堪騷擾的老師選擇自殺,經搶救後脫離危險,但攻擊者仍不依不饒,獲救後又被“二次人肉”,聲稱要找到其所在醫院,與她“當面對質”。目前,屬地網警已經介入調查該事件。

類似事件,今年以來就有幾起。例如:

8月,四川德陽一名安姓女醫生,同兩名男孩在游泳池起衝突,後因不堪忍受人肉搜索和網絡暴力自殺身亡。

「道德与法」人肉搜索:别拿着“道德许可证”,宣扬网络暴力!

事件回顧

8月20日,安女士和丈夫去游泳,泳池裡一名13歲男孩可能冒犯了安女士,詳情有待警方調查。安女士讓男孩道歉,但男孩拒絕道歉,並朝其吐口水,做鬼臉並做出一系列侮辱性動作。安女士丈夫情緒激動,衝過去將男孩朝水裡按。

第二天,男孩家人先後找到安醫生和其丈夫所在單位,要求單位開除安醫生和丈夫黨籍、公職。事發後兩三天內,安醫生丈夫在泳池內和男孩起衝突的視頻被剪輯過後開始在網上傳播,德陽本地微信群中流傳著安醫生夫妻詳細姓名、電話、工作單位和照片等個人基本信息,伴隨著夫妻倆“公務員”“醫生”身份標籤,結合孩子家長一方關於泳池裡衝突的描述,吸引了大量關注。

隨後,男孩母親帶著家屬和朋友在游泳館浴室內打了安女士,雙方報警,警方介入後,安女士丈夫道歉並錄口供,警方讓雙方私下協調。出警局後安女士丈夫當場給孩子道了歉。

同時,一些媒體和自媒體以《疑妻子被撞 男子竟在泳池中按著小孩打》為題發佈、轉載視頻,有省級電視媒體也進行轉載和播報。

8月25日,安女士不堪輿論壓力,分別給親人朋友同事發了感謝微信,並給母親留言“媽媽我愛你,請你照顧好我的女兒”後在自己的車上服藥自殺身亡。

6月,江蘇南京童先生因2歲兒子被狗咬傷而摔死泰迪狗,網絡暴力導致其妻割腕自殺,萬幸被成功搶救。

「道德与法」人肉搜索:别拿着“道德许可证”,宣扬网络暴力!
「道德与法」人肉搜索:别拿着“道德许可证”,宣扬网络暴力!

事件回顧

6月18日,端午節,童先生一家人在自己開的飯店裡過節。期間,孩子的姨媽將兩歲的寶寶帶到店門口散步。對面是一家鴨脖店,鴨脖店的老闆平時都會把一條泰迪狗拴在店門口,兩家店的關係原本也挺不錯。可就在姨媽接電話的空當,突然傳來了孩子的哭聲。原來,孩子不知怎麼的被泰迪狗咬破了手。

聞訊趕來的童先生和店主陳女士立即進行了交涉,誰該對此事負責?雙方發生了爭執。童先生說,當天過節,他喝了半斤多的白酒,當時兩歲的兒子哇哇大哭,讓他心疼壞了。童先生的火一下子就上來了,藉著酒勁,他拎起咬人的泰迪,狠狠地摔在了地上。

見到小狗被摔死,童先生說,事後他也很後悔。他平時與陳女士的女兒還是朋友,實在不應該這麼衝動。隨後,在民警的調解下,雙方很快達成了諒解,陳女士不要求賠償小泰迪,而童先生也不索賠醫藥費,這場糾紛得以結束。

然而很快,有目擊者將這件事情發到網上,還有人通過外賣等方式搜索到童先生的號碼,並四處擴散。接下來的兩天,童先生手機幾乎被打爆,來自全國各地的電話騷擾、短信詛咒威脅如雪片般湧來。

2018年6月21日晚,從沒想過自己會上電視的童先生,主動通過江蘇城市頻道《零距離》節目向公眾表示了歉意。他要告訴大家,自己已經與泰迪犬的主人一家達成了和解,自己也知道錯了,向愛狗人士道歉。

但網絡暴力並沒有放過童先生一家。節目播出當晚,童先生和妻子王女士發現有人開始威脅他們的大兒子。“我的QQ頭像是我大兒子的,名字也是,資料裡面還有他班級學校的信息,有人就說要搞他,他媽媽當時看到情緒就很不正常了。”童先生說,對方指名道姓地針對他15歲的兒子,那種巨大的恐懼感讓夫妻倆喘不過氣來。22日上午,絕望中的王女士選擇了割腕自殺。

4月,某孕婦在餐廳因故腳絆了男童一腳,另一孕婦被誤認為是當事人,年齡住址等信息在網上被全曝光,受到謾罵攻擊之擾。

「道德与法」人肉搜索:别拿着“道德许可证”,宣扬网络暴力!

事件回顧

4月19日,在一家麻辣燙餐廳內,因男童撥開軟門簾時碰到旁邊的一位孕婦,引起該孕婦的不滿,在男童出門時伸腳將其絆倒。經男孩家屬報警,警方鎖定視頻中的孕婦。隨後,涉事孕婦投案自首。

據調查,王某某兒子在進店門時,掀起的軟門簾碰到了該孕婦,小孩出門時,該孕婦故意伸腿將其絆倒。事發後,該孕婦和其丈夫乘坐出租車離開。到20日中午,民警找到了孕婦夫妻。當天下午,當事雙方到派出所接受調查,公安機關依法進行了處理,雙方當場達成諒解。

4月21日,一位網名為“虎頭虎腦的粥寶”的網友因一些個人信息與涉事孕婦相似被誤認為當事者,並收到一些網友的言語攻擊。她無奈關閉評論,舉報對其進行言語攻擊的網友,並多次聲明自己懷孕已35周,下個月就生產,並非視頻中的孕婦。

“人肉搜索”是一箇中性概念,指以互聯網為媒介,通過海量人工互助提供知悉信息的方式,不斷彙總和清晰信息,以查找人物或者事件真相的群眾運動。

它並不是天生的貶義詞,但與其相伴生的,多是網絡暴力造成的嚴重違法和犯罪行為。

其實施的一般過程是,事件發生後,相關人或對事情真相好奇者,往往以在網上發帖等方式,列出已掌握的人物資料,號召網民幫助查出該人的身份和詳細的個人資料,通過聚少成多、聚沙成塔的效果,達成對被搜索人的追蹤。

法律對“人肉搜索”有明顯界定。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偷窺、偷拍、竊聽、散佈他人隱私行為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侵權責任法》第二條、第十五條也規定,侵害隱私權等民事權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承擔責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賠禮道歉、消除影響、恢復名譽等。

而根據刑法規定,如果網絡“人肉”行為構成侮辱、誹謗罪,最多可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首次明確:“人肉搜索”案件中,行為人未經權利人同意即將其身份、照片、姓名、生活細節等個人信息公佈於眾,實際是向不特定多數人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這就明確了什麼是“非法提供公民個人信息”。一旦越界,則要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人肉搜索”之所以層出不窮,原因之一是公民隱私權意識的淡薄。

自以為是“正義”的一方,站在“道德高地”,言辭犀利地在網絡中聲討當事人,彷彿自己是“大法官”。

信息不過濾,發聲無遮攔。只顧著做“鍵盤俠”,殊不知,自己早已觸碰了法律的紅線。

除了人們法律意識的淡薄以外,“人肉搜索”引發的網絡暴力不斷滋生還有另外一個原因——違法成本太低。

2015年,有媒體統計了從2001年到2014年間發生的十起網絡人肉搜索暴力事件,結果發現,只有兩起被追責,分別被依法罰款和判刑,而其它事件的被不法侵害的當事人,則沒有受到任何法律保護。

這就反映出相關法律規制在實際層面中的執行難、落實難問題。其中,與追責機制不夠完善、證據蒐集難度較大等,都有關係。在此狀況下,一些人肉搜索的發起者,更加有恃無恐。

此次《魔道祖師》粉絲“人肉搜索”事件的巨大影響為我們敲響了個人信息保護的警鐘,希望以此為開頭,以強有力的執法,大力反制人肉搜索和網絡暴力。

再次警告“人肉搜索”的發起者,不要再自以為是,拿著“道德許可證”,幹著違法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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