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名項目經理扣分達12分,暫停執業一年!

17名項目經理扣分達12分,暫停執業一年!

近日,重慶住建委通報17名項目經理在一個記分週期內記分累計達到12分。依據相關規定決定停止這17名項目經理執業1年。其所屬施工單位應當按規定程序更換符合條件的項目經理。且對其中7家市外施工企業,屏蔽入渝信息6個月,(意味著這7家企業6個月內不能在重慶承攬新業務)。

文件原文:


17名項目經理扣分達12分,暫停執業一年!


重慶市城鄉建設委員會

關於對張浪等17名項目經理進行處理的通報

(第八批)

各區縣(自治縣)城鄉建委,兩江新區、經開區、高新區、萬盛經開區、雙橋經開區建設管理局,有關單位:

按照住建部《建築施工項目經理質量安全責任十項規定(試行)》(建質〔2014〕123號)要求,我委對在建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經理實施了記分管理。截止2017年9月12日,張*等17名項目經理在一個記分週期內記分累計達到12分(詳見附件),現將相關處理通報如下:

一、按照《建築施工項目經理質量安全責任十項規定(試行)》(建質﹝2014﹞123號)附件2第九條和《重慶市建築施工項目經理質量安全違法違規行為記分管理實施細則(試行)》(渝建發〔2015〕35號)第三十二、三十三條規定,決定停止張*等17名項目經理執業1年。

項目經理停止執業期間應當接受質量安全教育培訓,其所屬施工單位應當按規定程序更換符合條件的項目經理。

二、按照《市外建築施工企業入渝信息報送管理辦法》(渝建發[2016]22號)第十七條、第十八條規定,對四川省住*建設有限公司、湖南湘*工程建設有限公司、中國建築第*工程局有限公司、中鐵十*局集團有限公司、江西福*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北京紐*建設發展有限公司和四川中*煤炭建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等7家市外施工企業,屏蔽入渝信息6個月,屏蔽期限自本通報發佈之日起算。(意味著這7家企業6個月內不能在重慶承攬新業務)

附件:一個記分週期記滿12分的項目經理違法違規行為記分情況統計彙總表(截止2017年9月12日)

根據附件整理的19個扣分項和扣分分數

17名項目經理扣分達12分,暫停執業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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