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不诉宣布 以案释法论道德

检察官不诉宣布 以案释法论道德

“暴力伤害他人的行为既是违反法律,也是不符合社会道德的。”9月20日是“公民道德宣传日”,鼎城区人民检察院根据该院“司法公正常德行”的总体活动安排,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邹永忠一行3人前往谢家铺镇桥头居委会对张某涉嫌故意伤害案公开宣布不起诉,积极履行“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化解邻里矛盾。居委会负责人、被不起诉人、被害人及其家属参加了公开宣布现场会。

检察官不诉宣布 以案释法论道德

2018年8月11日,被害人梁某家中修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水泥灰溅到被不起诉人张某家中售卖的商品瓦上,张某见父亲张某某与梁某因此发生口角,进而升级为肢体冲突。张某见父亲被梁某压倒在地且咬伤,遂在梁某背部、腰部拳打脚踢。经鉴定,梁某伤情构成轻伤二级。案发后,张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了谅解。“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如果双方相互体谅,构建融洽的邻里关系,就能营造温暖、和谐的社区氛围,悲剧也就不会发生。”邹永忠在宣布不起诉后现场释法说理,现场对被不起诉人进行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和训诫。“伤害没有赢家,如果当事双方能从本案中吸取教训,坏事就能转化为好事。”原本心存芥蒂的双方,在检察官一番言辞恳切的说理感化下,放下成见,放下怨恨,放下包袱,眼含热泪,握手言和。

检察官不诉宣布 以案释法论道德

被害人梁某对检察官连声道谢:“这件事我也有责任,是我的器量太小了,感谢检察院组织这次公开宣布,让我们两家彻底化解矛盾,重归于好,今后再遇到此类问题,我们自己冷静处理,不给社区和政府添麻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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