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吃黑」終入獄「準定性」匡正義

【案例】

2017 年12 月3 日凌晨5 時33 分許,平順縣公安局刑偵大隊接110 指揮中心轉警稱:當日凌晨1 時30 分左右,河南省林州籍男子張某駕駛一輛黑色沒有掛牌照的邁騰轎車拉著王某在平順縣高速路被人搶劫。案發後,平順縣公安局民警通過技術手段迅速破案,於次日將涉案人員範某、張某等6 人抓獲,經過進一步偵查,一起“黑吃黑”的案例真相浮出水面。

主犯範某學校畢業後,以同學關係為紐帶,組織張某、白某等6 人為小額貸款公司討債,因收入不高,範某又得知有人在Q Q 群裡公開叫賣毒品,於是產生了搶劫買賣毒品人員財物的想法。2017 年11 月23 日凌晨,範某組織張某等人在平順縣高速路口將正在進行毒品交易的沈某的轎車搶走。之後又以出售毒品為誘餌,搶劫朱某、張某現金10 餘萬元、轎車及毒品等,並將搶劫所得毒品用於出售。同樣的犯罪還有數起。

除此之外,範某等人還存在販賣毒品、容留他人吸食毒品、故意傷害等犯罪事實。

【案件說法】

經過辦案人員認真分析,發現範某等人係為共同實施犯罪而組成組織嚴密、分工明確、人員相對固定的犯罪組織。範某為該犯罪集團提供食宿、作案車輛、作案工具,張某負責策劃搶劫。以範某為首的犯罪集團多次以“釣魚”的手段對涉毒人員實施搶劫、綁架等行為,擾亂了社會生活秩序,造成了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關於辦理黑惡勢力犯罪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範某、張某等人組成的犯罪集團屬惡勢力犯罪集團。

惡勢力犯罪集團是符合犯罪集團法定條件的惡勢力犯罪組織,其特徵表現為:有三名以上組織成員,有明顯的首要分子,重要成員較為固定,組織成員經常糾集在一起,共同故意實施三次以上惡勢力慣常實施的犯罪活動或者其他犯罪活動。

最終,該案以“惡勢力”集團犯搶劫罪、綁架罪、販賣毒品罪、故意毀壞公私財物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被提起公訴,人民法院對主犯範某判處有期徒刑十七年,對其他被告人也分別處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案件點睛】

《關於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通知》是中共中央、國務院於2018 年1 月發出的通知,要求既有力打擊震懾黑惡勢力犯罪,形成壓倒性態勢,又要有效剷除黑惡勢力滋生土壤,形成長效機制,不斷增強人民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維護社會和諧穩定。(長治市人民檢察院刑事檢察一部李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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