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出动|汉川法院强制执行一宗返还纠纷案

执行出动|汉川法院强制执行一宗返还纠纷案

10月24日下午,汉川法院派出2辆警车,执行局干警及司法警察7人,在执行局副局长的带领下,对一起占有物返还纠纷案进行强制执行,同时邀请了脉旺镇司法所所长监督执行过程,宣传人员全程跟踪录像。

执行出动|汉川法院强制执行一宗返还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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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某某(武汉)粮油工业有限公司(下称粮油公司)与被执行人湖北某某米业有限公司(下称米业公司)占有物返还一案,汉川法院于8月6日立案,8月9日向粮油公司送达了受理案件通知书、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状况通知书。在执行中,经查被执行人米业公司法人代表人何某某下落不明,该院于8月28日以公告形式向被执行人米业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

但直至最后期限何某某仍未现身,严重妨害了执行工作。因此,汉川法院依法采取强制返还执行措施,对被执行人米业公司占有的植物粉碎机1台、精米机1台、台灯1台、天平(百分位)1台、电子天平(万分位)1台、电热鼓风干燥箱1台、谷粉水分测定仪1台、钟鼎式分样器1台、谷物筛选机1台、电饭锅1台及10kg包装编织袋94369条、15kg包装编织袋43501条、25kg包装编织袋32507条进行了强制执行。

从天亮到天黑,历时5个小时,汉川法院顺利将涉案占有物交到申请执行人手中,该案顺利执结

执行出动|汉川法院强制执行一宗返还纠纷案

供稿|汉川法院

图片|汉川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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