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發起《學生會、研究生會幹部自律公約》的倡議


關於發起《學生會、研究生會幹部自律公約》的倡議


一段時期以來,部分學校學生會的工作和幹部中存在的功利化、庸俗化問題受到社會廣泛關注,我們學生組織不能漠視、容忍這些問題。為建設一支胸懷理想、心繫同學、品學兼優、作風紮實的工作骨幹隊伍,共同維護組織形象,更好履行工作職責,我們發起此倡議,約定如下守則。

第二條 牢記本會宗旨。我們要把努力為同學服務作為主要目的,從同學中來、到同學中去,認真傾聽廣大同學訴求,積極暢通校園溝通協調渠道,實心實意幫助同學解決困難。

第四條 紮紮實實做事。我們要把讓廣大同學滿意作為工作目標,反對漂浮作風,反對形式主義。要紮根同學、勤於交流、求真務實,力戒模仿行政化的工作方式。

第六條 摒棄庸俗習氣。我們要努力建設充滿朝氣、乾淨純粹的組織文化,不吃吃喝喝、貪圖玩樂、講求排場,要克服精緻利己思想,堅決抵制社會不良習氣侵蝕。

倡議人:

北京大學學生會 、清華大學研究生會、中國人民大學研究生會、北京師範大學學生會、北京城市學院學生會、南開大學學生會、河北大學學生會、山西大學學生會、內蒙古大學學生會、大連理工大學研究生會、吉林大學學生會、哈爾濱工程大學學生會、復旦大學研究生會、同濟大學學生會、南京大學研究生會、浙江大學學生會、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學生會、廈門大學學生會、南昌大學學生會、山東大學學生會、鄭州大學學生會、華中科技大學研究生會、中南大學學生會、中山大學學生會、華南理工大學學生會、廣西師範大學學生會、海南大學學生會、四川大學研究生會、重慶大學學生會、重慶電子工程職業學院學生會、貴州大學學生會、雲南大學學生會、西藏大學學生會、西安交通大學學生會、蘭州大學學生會、青海師範大學學生會、寧夏大學學生會、新疆大學學生會、石河子大學學生會、中國科學院大學學生會、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研究生會

二〇一八年十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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