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振華:節能減排,中國的承諾都會做到

在2009年哥本哈根氣候大會上,巴西、南非、印度和中國組成了“基礎四國”協調機制,共同維護髮展中國家的團結和根本利益。第二十一次“基礎四國”氣候變化部長級會議正於北京召開,我們很榮幸地邀請到了中國氣候變化事務特別代表解振華。(Q:中國網 A:解振華)

Q:解主任,您認為本次發佈的聯合聲明中最值得關注的共識是哪一個?

A:國際社會應該在巴黎氣候大會之前一個月,發出一些非常明確的聲音。第一,我們非常明確,“基礎四國”這次會議的目的,就是為巴黎大會的成功做出我們的貢獻。所以,我們要發揮推動力,要發揮建設性的作用,要努力實現巴黎大會的成功,要取得積極的成果,這是我們這次會議的目的,也是想向國際社會發出一個非常明確的信號。

第二,我們在《聯合聲明》中已經明確提出來了,中國、印度、巴西、南非是發展中國家,我們是發展中國家集團的一部分,我們的定位非常明確。我們都知道作為發展中國家現在在國內面臨著發展經濟,改善民生,保護環境,應對氣候變化的多種挑戰,所以,我們要實現應對氣候變化和發展的雙重目標任務,所以,只有走綠色低碳發展的道路,才能真正地實現我們預期的目標。我們也非常明確地提出了,這次巴黎會議的成果或者是可能會達成的協議,應該是在公約下的一個法律成果,它的目的是落實公約所確定的目標,遵循公約的原則,是一種加強行動,落實公約目標的這麼一個協議,而不是其他的。更不是另起一套,這是我們非常明確的一個信號。

我們在這次《聯合聲明》中也非常明確,要確保這個會議的成功,應該實現一個平衡的、有利的、有效的、可行的結果,這就必須要保證協議當中或者成果當中所決定的內容,包括應對氣候變化的各個要素。既包括減緩,也包括適應,還要包括資金、技術的支持,以及透明度。另外,我們也贊成要不斷提高應對氣候變化的力度,在這些點上應該說“基礎四國”立場都是非常明確的。我們也準備在談判的各個要素、各個重要問題的時候採取靈活的態度,最後要找到一個不能讓大家都滿意,但是都能接受的結果。我剛才也講了,我們不追求“零和”,我們贏別人輸,這種結果我們不希望出現,這種結果是一個失敗的結果。我們是希望最後應該是合作共贏的結果。

Q:提到巴黎氣候大會,您認為本次巴黎氣候大會能否達成一個類似於《京都議定書》那樣的強有力的法律協議呢?

A:這次的結果和《京都議定書》有所不同,這次的結果可能是一個創新的結果。《京都議定書》是強調了自上而下的應對模式或者是減排模式,巴黎會議的成果和協議應該是一個新的模式,是一個自下而上的,遵循著“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考慮各國的能力、發展階段和國情,尊重各國的實際,最後達成的這麼一個結果,應該說這個結果可能更有生命力。

Q:針對“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似乎總是有著不同的理解,您怎樣理解這個原則呢?

A:現在的情況發生變化了,經過一年的談判、磋商、努力,現在堅持“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這一點,沒有任何一個國家提出明確的反對,這是非常好的現象。所以你們可能看到了,在中美、中歐、中印、中巴各種我們的聯合聲明中都明確提出了要堅持“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現在在我們的談判中也沒有國家反對“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現在是要從原則上肯定,在具體的要素當中要落實、要體現,這是我們爭取的一個重要的內容。

“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要堅持,但是在減緩、適應、資金、技術、透明度等等的這些問題上也要體現出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的區分,這是我們這次巴黎協議談判當中要具體解決的問題。應該說有的問題已經有了解決的方案,但是有些問題還需要談判。

Q:解主任,請您為我們介紹一下,中國在減排方面已經取得了哪些成果?

A:中國在應對氣候變化採取的國內政策措施方面已經見到了明顯的成效,而且已經得到了國際社會,無論是聯合國、國際機構,還是各個方面的國家,就是發達國家也對中國取得的進展給予充分的肯定,這一點還是應該有一個客觀的評價。我們主要是採取了節能、提高能效、發展可再生能源、加強生態建設方面的措施。一是隨著經濟的增長,儘可能地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和控制溫室氣體排放;二是要改變我們的能源結構,還要增加“碳匯”,這是我們的措施。到現在看,我們所對外承諾的“十一五”、“十二五”的應對氣候變化的目標全部都實現了,而且超額完成了。國際社會也給予了很高的評價,他們算了一筆帳,世界銀行講,中國在工業、建築、交通等領域採取了節能措施,最近二十年中國的累積節能量佔全球總節能量的52%,一半以上是由我們的節能產生的效果。

另外一個很重要的措施是調整能源結構,發展可再生能源。現在中國可再生能源的裝機容量佔了全球的25%,四分之一是我們的。在最近這兩年的增量中,我們佔了38%,這也是很可觀的。另外一個重要的貢獻,由於中國的發展,可再生能源的製造成本降低了一半以上,我們講保守點是降低了一半以上,但國際能源組織的領導人跟我講,不是一半,而是更多,四分之三已經降下來了,應該說成本的降低和中國的貢獻分不開。另外我們的森林蓄積量已經大大超過了任務目標,中國的人工造林面積和森林的養護取得了非常大的成績。所以,這些成績應該說都是有目共睹的。

Q:去年中國宣佈了在2030年左右碳排放有望達到“峰值”,根據目前的情況來看這個目標能否實現?這個“峰值”的數值將是多少?

A:中國做出的這些承諾和確定的這些目標都是經過科學的充分的論證,我們現在做出的INDC(國家自主貢獻)的目標,是經過我們充分的論證,徵求了各個方面的意見之後確定的。我認為這個還是科學的。現在隨著科學的進步,隨著我們節能減排力度的加大,我想我們對外宣佈的這些目標,只要我們努力都是能夠完成的,而且會完成得非常好,這一點上應該是不容置疑的。因為中國就是,要麼我們不說,只要說了我們肯定會做到。“峰值”問題我們已經對外宣佈了,2030年左右達到,爭取提前。

Q:解主任,您認為“基礎四國”未來會走向何方?會不會從氣候問題擴展到經貿、金融等其他領域的合作呢?

A:“基礎四國”的合作標題是第21次,實際上我們是一年一個季度召開一次,這說明“基礎四國”的合作協調是非常成功的,為推動氣候變化的進程發揮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我們過去都更多的是應對談判,加強政策的協調。今年我們國家領導人到這些國家出訪,而且這些國家領導人到中國來訪問,已經簽署了中國印度、中國巴西的聯合聲明,中國和南非,我們已經有了這方面的協議,可能還要加強這方面的工作。下一步我們除了加強政策對話之外,還要開展加強務實合作。務實合作我們已經有了一個共識,我們要變應對氣候變化的挑戰為發展的機遇,趁著這個機會,加強各國的INDC的實現,可能對我們的節能、環保、低碳的技術和產業會有一個比較大的發展。我們算了一下,中國如果實現INDC的目標,按照2010年的價格,可能我們需要的總投資量是41萬億人民幣,相當於6.7萬億美金,這個市場是非常大的。不光是市場大,其實我們培育了一個新興產業,這個產業可能有6900多萬人就業,這將對我們的發展帶來一個非常好的機遇。

其他的國家也和我們一樣,採取同樣的措施。大家都在做,完全可以在這個領域加強合作。所以,現在《聯合聲明》當中基本上我們都成立了相應的應對氣候變化的聯合工作組,在務實合作上做更多的文章。剛才你講了產業界的合作、地方政府的合作,這是分不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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