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古分局全面掀起深入開展「轉變作風改善發展環境建設年」活動熱潮

為深入貫徹學習中共蘭州市紅古區委、蘭州市紅古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紅古區貫徹落實“轉變作風改善發展環境建設年”活動實施方案》和中共蘭州市公安局委員會關於印發《全市公安機關深入開展“轉變作風改善發展環境建設年”活動實施方案》通知精神,引導全體民警、輔警進一步樹牢“四個意識”、強化責任擔當、整改作風頑疾,切實轉變作風,全面提高服務水平和工作能力,紅古分局貫徹落實、加強組織領導、周密安排部署,有力有序推進,迅速掀起學習貫徹熱潮。

一、精心組織,迅速掀起學習熱潮。分局根據區委區政府和市公安局關於“轉變作風改善發展環境建設年”活動安排部署,於4 月28 日迅速召開全局大會進行動員部署,同時印發《紅古分局深入開展“轉變作風改善發展環境建設年”活動工作方案》,要求各單位將“轉變作風改善發展環境建設年”活動,作為2018 年全年工作推進和隊伍建設的主線來抓,要求各單位加強組織領導,制定學習計劃,細化方案措施,精心開展實施,確保全體民警、輔警原原本本學習文件精神,真真切切自查自糾整改,真心實意接受群眾社會監督,把作風轉變成效切實轉化為推動紅古公安現代化發展的內生動力。

二、領導帶頭,率先垂範學習表率。分局黨委班子成員率先發揮“頭雁效應”,主動深入各自分管單位開展轉變作風大調研,精心研究當前存在於作風建設方面的固症頑疾,提出整改意見,明確整改時間。各單位均以召開專題會議、組織生活會等形式,全面傳達轉變作風工作要求,教育引導全體民警、輔警主動對照市局提出的“七個方面”“18 類問題”,精準查找工作不足和作風偏差,形成人人參與、人人查擺、立行立改的濃厚氛圍。

三、細節入手,精準整改偏差不足。各單位就深入貫徹作風轉變活動中發現的問題,從嚴從細建立問題清單和整改臺賬,做到責任主體、整改措施、整改時限“三明確”,緊盯在與群眾直接面對面的窗口服務、接處警、案件辦理等群眾意見大、投訴多的重點領域和重點環節作風整改,堅決落實省政府提出的“最多跑一次”“十不準”和市局“四辦”工作要求,通過系列措施的全面整改落實,不斷把“轉變作風改善發展環境建設年活動”引向深入。

四、靠前督察,強化問題整改落實。紀委、督察部門充分發揮檢查督導作用,採取明察暗訪、群眾走訪、民意調查等不同形式,主動發現、收集各單位在作風建設方面存在的各類問題,對已列入問題清單的單位和事項嚴格落實限期整改要求,以“對賬消號”的方式倒逼整改責任全面徹底落實到位。對在轉作風活動中久拖不決、措施不強、弄虛作假、推諉扯皮、敷衍塞責、欺上瞞下的單位和個人,堅決依紀依規立行處理,確保“轉變作風改善發展環境建設年”活動務求取得實效。

紅古分局全面掀起深入開展“轉變作風改善發展環境建設年”活動熱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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