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遭遇「罰單潮」,深陷監管博弈困局

時代財經APP記者 胡卿如

银行遭遇“罚单潮”,深陷监管博弈困局

近年來,銀保監會不斷加大監管力度,多家銀行因違規行為屢收罰單。

10月15日,銀保監會公佈了包括安徽青陽九華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九華村鎮銀行)等5張行政處罰,共計處以罰款115萬元人民幣,兩名相關負責人分別被予以禁止6年、終身從事銀行業工作的行政處罰。

業內人士認為,強監管勢必導致銀行業務收縮,但銀行等金融機構為了創收採取各種規避措施,遊離於灰色地帶甚至違規都屬常見現象。

“個人”罰單

官網顯示,九華村鎮銀行相關負責人寧昊偉因未嚴格執行內控制度導致案件發生,被池州銀監分局處以禁止終身從事銀行業工作。

事實上,這並非九華村鎮銀行第一次被池州銀監分局處罰。

2018年7月5日,因未嚴格執行內控制度導致案件發生,以貸還貸、掩蓋貸款風險等行為,池州銀監分局針對九華村鎮銀行一連開出了8張罰單,共計罰款124萬元人民幣。其中,包括4名相關負責人以及3名辦事人員,相關負責人吳子中被取消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5年予以警告。

無獨有偶,同日,中國銀監會金華監管分局對鄭曉明在擔任浙江蘭溪越商村鎮銀行行長期間違規經商辦企業、對浙江蘭溪越商村鎮銀行貸款發放嚴重不審慎的違法違規行為負有直接責任,被處以禁止6年內從事銀行業工作的行政處罰。

業內人士認為,對金融機構而言,數十萬元的罰款無關痛癢,違規成本低導致違規經營屢禁不止,但問責到相關負責人則更能起到有效制約。

此前,銀保監會稱,銀保監會高度重視省聯社現場檢查發現的問題,統籌指導相關屬地銀監局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嚴格按照機構與人員“雙罰”、罰款與沒收並舉的原則。

“罰單”屢禁不止

據時代財經不完全統計,截至發稿,今年銀保監會披露罰單已達2100餘張。

儘管各地銀監分局的處罰案由不盡相同,但信貸違規仍是罰單“重災區”。這些信貸違規包括違規放貸、信貸挪用、及違反審慎經營原則等違規行為。

10月以來,因信貸違規,晉商銀行晉城分行、河南確山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農業銀行阿拉爾兵團法定負責人王繼業,分別被各地銀監分局處以30萬元、80萬元、25萬元的罰款。

業內人士認為,銀行信貸業務被罰得最慘的原因,主要是由於信貸業務作為銀行的傳統業務,經辦次數最多,違規操作的可能性也相應增加。

對於銀行信貸違規罰單頻現的原因,興業研究金融行業高級分析師孔祥在接受時代財經採訪時表示,銀行是追求利潤、需要進行資產配置的機構,本身表內缺資產,願意尋找高收益的資產,在這種情況下就會產生逆向選擇的行為。

“資金是逐利的,發現高收益的資產來源後,金融機構有動力去尋找相關領域。”孔祥表示,比如說,之前中國的股票市場是階段性表現好,不少銀行的信貸違規資金流向股市,這與市場表現的週期因素有關。

目前,“中國的流動性環境是從寬貨幣到寬信用流通不暢,在資金逐利情況下,因現階段監管約束過於過高,單純信貸手段實現不了有效配置。”孔祥表示,一方面我們可以看到很多銀行想辦法打“擦邊球”,同時監管層處罰屢禁不止,我們還可以看到,許多民營企業對資金的需求仍然處於“嗷嗷待哺”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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