辱骂他人和出警民警被行政拘留20日

作为和平年代流血牺牲最多的一支队伍

“人民警察”这四个字

可以说是用鲜血铸就的

然而

辱骂、袭击民警的行为却时有发生

辱骂他人和出警民警被行政拘留20日


近日

单县西关派出所

拘留一名

辱骂他人和出警民警违法行为人

10月16日20时许,西关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有人在自己经营的饭店内闹事,请警察处理。”

西关所民警立即出警,到达现场后经了解报警人单某,单某在西关经营一家饭馆,10月16日18时许,陈某某来饭馆喝酒,酒后结账时嫌账单太贵,拒不结账,并辱骂单某,民警询问情况时,陈某某对出警民警进行辱骂。随后陈某某被民警传唤至西关派出所,在派出所内,陈某某继续对出警民警进行多次辱骂。此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阻碍执行公务。

目前,陈某某被单县警方依法执行行政拘留20日。


辱骂他人和出警民警被行政拘留20日


侵犯民警执法权益,

不止是辱骂、恐吓执法民警,

阻碍民警调查取证、拒绝或者

阻碍民警执行追捕、搜查、救险

等行为也包含在内。


法律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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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三十五条 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一)公然侮辱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

(二)阻碍人民警察调查取证的;

(三)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追捕、搜查、救险等任务进入有关住所、场所的;

(四)对执行救人、救险、追捕、警卫等紧急任务的警车故意设置障碍的;

(五)有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职务的其他行为的。

以暴力、威胁方法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和大家一起重温讲述法条,

目的是让大家能够知法、懂法、守法。

辱骂他人和出警民警被行政拘留20日


人民公安为人民,维护正常执法秩序和警察执法权威,既事关社会公共秩序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也事关国家法律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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