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农用车、拖拉机和各类农用机械车”粘贴反光标识的通告

随着秋冬季来临,农用车、拖拉机和各类农用机械车出行频率明显增加。为杜绝上述车辆不按要求粘贴车身反光标识的重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强农用车、拖拉机和农用机械车粘贴车身反光标识工作,鸡东交警大队要求“所有农用车、拖拉机和各类农用机械车应在后部、侧面设置车身反光标识”,使用的反光标识应符合国家标准,并且粘贴规范。今后,交警大队将联合农机部门针对未粘贴反光标识的车辆开展专项整治活动。集中整治农用车、拖拉机和各类农用机械车不按规定粘贴车身反光标识的违法行为,按照法律法规上限处罚。

同时,为预防因二、三轮摩托车无牌无证引发的交通事故,交警大队大队将开展打击二、三轮摩托车无牌无证专项整治行动,对二、三轮摩托车驾驶人无牌无证违法行为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严厉处罚。

特此通告

鸡东县公安交警大队

2018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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