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組建的浙江省司法廳正式成立 推進浙江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

原標題:重新組建的司法廳今天正式成立

2018年10月25日上午,浙江省司法廳召開幹部大會,傳達省委十四屆四次全會精神和全省機構改革動員大會精神,部署推進省司法廳重新組建工作。

王雙全副省長作動員講話,要求全省司法行政系統切實提高政治站位,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決做到“兩個維護”、始終不忘“四個服從”,堅決服從中央和省委的決定,帶頭擁護改革、積極支持改革,抓住歷史機遇,在更高層次、更高水平上統籌推進司法系統改革,著力優化機構設置、職能配置,為改革發展穩定提供高效優質的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務。

浙江省委組織部趙雄文副部長宣讀了省委關於重新組建的省司法廳領導班子成員的任命文件。

根據《浙江省機構改革方案》,將省司法廳、省政府法制辦公室的職責整合,重新組建省司法廳,作為政府組成部門。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員會(省委建設法治浙江委員會)辦公室設在省司法廳。組建省綜合行政執法指導辦公室,作為省司法廳的部門管理機構。重新組建的省司法廳基本形成了“一個統籌、四大職能”。“一個統籌”,就是統籌協調全省法治工作;“四大職能”,就是發揮好行政立法、行政執法、刑事執行、公共法律服務等四個方面職能作用。具體承擔的主要職責包括:承擔依法治省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提出深入推進法治浙江建設的中長期規劃建議,負責有關督察工作;統籌規劃立法工作、法治社會建設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負責擬訂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指導監督律師、法律援助、司法鑑定、公證、仲裁和基層法律服務管理工作;負責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管理工作;負責司法行政戒毒場所管理工作,指導管理社區矯正工作;負責並指導監督本系統裝備等管理、保障工作,規劃、協調、指導法治人才隊伍建設,指導監督本系統隊伍建設;管理省監獄管理局、省綜合行政執法指導辦公室;承擔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員會(省委建設法治浙江委員會)辦公室的工作。

王雙全指出,司法行政機關是政治機關、政法機關,政治性是第一屬性。重新組建的省司法廳,定位發生了全面、深刻變化。從機構性質看,省司法廳首先是政治機關,省委依法治省辦設在省司法廳,省司法廳又是省政府組成部門;從具體職責看,重新組建的省司法廳實現立法、執法、司法、守法普法各環節職責一體、全面貫通;從作用發揮看,重新組建的省司法廳在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和生態文明建設統籌推進等各個方面,作用更大、任務更重。省司法廳要全面對標習近平總書記賦予浙江“幹在實處永無止境,走在前列要謀新篇,勇立潮頭方顯擔當”的新期待,全面對照我省機構改革的新任務,以強烈的使命擔當,高質量高水平地推動我省司法事業大發展。要進一步加強統籌職能,在做好自身具體工作的同時,更多地承擔統籌協調、指導推進、督促落實各有關方面法治工作的職能。要進一步加強行政立法工作,加強重點領域立法,提高立法質量,確保立法與改革相銜接。要進一步加強行政執法工作,大力開展綜合協調監督行政執法,推進行政執法體制改革以及行政複議、行政應訴、仲裁調解等工作,指導全省綜合行政執法工作,推進嚴格公正文明執法。要進一步加強刑事執行工作,紮實推進監獄管理、社區矯正、強制隔離戒毒等工作,認真履行監督管理刑罰執行,服刑人員教育改造,戒毒人員矯治等職責,促進司法公正。要進一步加強公共法律服務工作,大力推進律師、公證、仲裁、人民調解、法治宣傳、法律援助、司法鑑定、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等各項工作。紮實推進我省高水平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

王雙全強調,機構改革後,司法行政機關承擔職責更多,隊伍規模更大,來源更為廣泛,抓班子帶隊伍的任務更加繁重。要牢牢把握全面從嚴治黨要求,認真落實管黨治警責任,強化政治標準、幹事標準、專業標準,樹立正確用人導向、激勵幹部擔當作為,堅持從嚴治警和從優待警相結合,努力打造一支講政治、精業務、善落實、重自律的司法行政幹警隊伍。

王雙全指出,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省級機構改革在今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時間非常緊、任務非常重,容不得絲毫懈怠。省司法廳黨委要切實負起總責,相關部門要積極參與,全力配合、抓好落實。在認真組織、迅速做好人員轉隸、職能劃轉等基礎上,認真遵循習近平總書記“十個必須”的重要論述,牢牢把握省委車俊書記“四個方面”的要求,會同有關方面高質量完成“三定”工作。要堅持機構改革、日常工作“兩手抓”。針對單位職能調整,紮實做好工作交接、儘快熟悉機構人員,儘量縮短磨合期。深入開展“大學習、大調研、大抓落實”,按照年初既定部署,對標對錶、查漏補缺,發揚“釘釘子”精神,全力衝刺第四季度,切實做到工作不斷線、服務上臺階、保障更有力,確保全年各項目標任務順利完成。

省司法廳黨委書記、廳長馬柏偉代表廳領導班子作表態發言。他表示,省司法廳黨委和全體班子成員將堅決擁護、自覺服從省委的決定,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堅決擁護改革、支持改革、投身改革、推動改革,強化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識,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堅持在法治下推進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嚴守紀律規矩,增進和諧共融,譜寫司法廳各項工作嶄新篇章。決不辜負省委、省政府的信任和重託,以新作風、新作為、新氣象,更好地擔負起新時代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建設重要責任,努力在服務保障浙江“兩個高水平”建設新使命,為“‘八八戰略’再深化,改革開放再出發”作出新貢獻。

浙江省司法廳全體幹部、浙江省紀委省監委駐司法廳紀檢監察組全體幹部,浙江省律師協會秘書長、副秘書長;浙江省監獄管理局、浙江省戒毒管理局、浙江警官職業學院黨委班子成員;浙江省屬監獄戒毒單位黨委書記參加會議。(通訊員:李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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