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被拍卖后拒不搬家?禅城法院6小时完成强制腾空!

拖欠工程款30余万元不还,名下房屋被拍卖抵债后,仍拒不配合法院腾空工作。10月24日,禅城法院出动15名干警,在两名人大代表、媒体和居委会相关人员的全程见证和监督下,依法对被执行人陈某名下被拍卖抵债的一处房屋开展强制腾空行动。行动期间,该院对陈某作出了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

拖欠工程款30万元拒不支付 当事人胡某无奈申请执行

在胡某与陈某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陈某将位于佛山禅城的一处房屋承包给胡某施工,双方于2016年6月27日签订建房工程合同,对相关事宜进行了约定。胡某按照约定进行施工,陈某却未依约支付工程款。胡某因此无法向工人支付劳动报酬,迫于无奈停工协调。2016年10月16日,双方达成结算撤场协议,协议约定胡某在撤场交接后,陈某立即支付30万元工程款,2016年10月20日,胡某如约完成撤场,但陈某却拒不履行支付义务。

最终,禅城法院判决陈某向胡某支付工程款300000元及利息6600元。陈某不服向佛山中院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2017年8月9日,因陈某未履行上述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胡某向禅城法院申请执行。

房屋被拍卖 被执行人多次拒不配合清空房屋

执行过程中,该院查明陈某名下有2套房产,一套是位于禅城区建红街的商品房,一套是位于张槎街道的宅基地自建房(毛坯房)。其中位于建红街的房屋是陈某目前居住的房产,禅城法院对该房产进行了两次司法拍卖,第一次司法拍卖流拍,2018年6月5日,该房产在第二次司法拍卖中被竞买人邓某以361328.57元竞得。

2018年6月5日,执行法官对陈某进行询问,陈某表示愿意配合清空前述房产,并承诺会于2018年6月30日前自行腾空。在该次询问中,执行法官告知陈某如需申请预留租金,应在三日内向法院提出,但陈某至今未提出。及后,执行法官又多次告知其应配合清空工作,然而陈某仍不配合。同年9月,执行法官到前述房产粘贴清空公告及通知书,通知其应在2018年9月24日前自行清空。陈某拒不配合清空前述房产的行为已严重损害申请执行人及买受人的合法权益,严重妨碍该案执行,该院遂决定于2018年10月24日对该处房产进行强制腾空。

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出动15名干警清空房产

10月24日上午8点40分,在禅城法院执行局门口,4台警车警灯闪烁,15名干警整装待发,执行局副局长黎健敏在做最后的工作部署,要求参加行动的干警要严格按照行动方案规范执法。随后他一声令下,干警们乘车赶赴建红街,开始本次强制腾空行动。

9点10分,干警到达现场后,发现陈某正站在其房屋前。执行法官询问陈某是否愿意配合清空,自行搬离。然而,陈某依旧以该案正在申诉、无法找到房子居住等理由拒不配合开锁。执行法官耐心为陈某释法,表示法院已为其找到了临时住所,也请来了搬家公司为其搬家,并阐明拒不配合清空的后果,陈某仍然坚持己见,拒不配合。同时,执行法官找来了陈某的儿子,希望通过其儿子劝说陈某配合法院工作,最后并未成功。

经过近一个半小时的释法说理,陈某及其妻子依旧情绪激动,拒不配合清空。最后,执行法官向陈某宣读了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宣读后,陈某的妻子仍拒不配合,不肯开门。最终,执行法官决定强制开锁并清空房屋。

行动中,禅城法院请来了专业的开锁人员及搬家公司。为了妥善安置陈某屋内的狗只,禅城法院特联系了动物救助协会的爱犬人士到达现场,并将其暂时寄养。

禅城法院干警在执行过程中严格执法,对涉案房屋内的物品进行清点、登记造册,并将搬家过程全程录像,作为证据保存。截至下午15点30分,此次清空行动正式结束。陈某亦写下了悔过书,对其不配合法院清空的行为表示后悔。

禅城区人大代表梁浩钊表示,禅城法院坚持从法理情去做工作,当被执行人不配合法院工作,干警一直在旁耐心释法,同时阐明不配合执行的后果,让被执行人意识到法律的权威。整个执行过程在人大大表及媒体的见证下,公开透明,有助于让群众深入认识执行的过程,实现较好的社会效果。

禅城区人大代表宣典虹表示,生效的判决如果得到有效的执行,那么司法公信力就会大大地提高。法院此次行动也可以提醒被执行人,应自觉履行法律规定义务,因为执行是无法逃避的。通过这些行动,还可让被执行人知道了失信者寸步难行,促进了诚信社会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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