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拳出擊!瀘定縣開展砂石資源開採專項整治

10月9日,縣委常委甲足約呷,縣委常委吳青青,縣政府副縣長王銀洲一行,深入大渡河瀘定段沿線,就“掃黑除惡”砂石資源開採秩序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並現場部署下一步重點工作。

重拳出击!泸定县开展砂石资源开采专项整治

砂石資源屬國有礦產資源,未依法獲得批准,在河道管理範圍私挖亂採,不僅會對河道生態環境造成永久破壞,還將受到法律的嚴懲。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等多個法律法規中,對私挖盜採砂石的違法行為,都有嚴格法律規定。

重拳出击!泸定县开展砂石资源开采专项整治

大渡河干流北從冷竹關入境,縱貫我縣多個鄉鎮後,從雨灑河奔流而出,其砂石資源豐富,但少數群眾受到經濟利益驅使,置綠水青山的生態利益於不顧,不怕犯法律底線,非法盜採砂石資源,對此違法行為,我縣相關部門加大全縣範圍河道巡察檢查力度,從嚴、從快、從重給予打擊,確保河道生態環境不被破壞。

重拳出击!泸定县开展砂石资源开采专项整治

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期間,我縣嚴格落實中央、省、州“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有關要求,廣泛動員群眾參與,及時宣傳法律法規,開展地毯式摸排,確保發現一起,整治一起,砂石資源開採專項整治工作的依法從嚴從快開展,在全縣起到了強大的震攝作用,營造出良好的法制氛圍,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各非法採砂場全部關停,場內積沙池,部分傳送帶等設施已陸續拆除轉運。

重拳出击!泸定县开展砂石资源开采专项整治

下一步工作,我縣將建立各方聯動,從嚴管理、依法懲處的長效機制,使砂石資源開採專項整治工作推向縱深,有效保護河清、水暢、岸綠、景美的大渡河生態環境。

重拳出击!泸定县开展砂石资源开采专项整治

《四川省河道採砂管理條例》

於2015年10月1日起開始實施。

《條例》主要內容包含七個部分共四十三條,分別從河道採砂管理機制、河道採砂管理制度、河道採砂行為規範、法律責任等方面進行了規定。

河道砂石屬於國家所有 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非法採砂

根據《條例》規定,河道砂石屬於國家所有。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非法採砂。四川省行政區域內從事河道採砂及其管理活動適用本條例。而長江宜賓以下幹流河道採砂適用《長江河道採砂管理條例》。這明確了河道砂石的所有權屬性。

關於河道採砂管理體制,《條例》第四條規定,河道採砂管理實行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河道採砂管理工作的領導,做好組織、協調工作,及時解決河道採砂管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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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確河道採砂規劃內容、禁採區、禁採期

《條例》進一步充實和細化了河道採砂規劃的內容。

《條例》第十條規定了河道採砂的規劃內容:

(一)砂石儲量、分佈與補給分析;

(二)禁採區和可採區;

(三)禁採期和可採期;

(四)年度採砂控制總量,開採控制高程,開採長度、寬度和深度;

(五)採砂方式和可採區內採砂機具的控制數量;

(六)沿河兩岸堆砂場的控制數量及佈局;

(七)棄料處理和現場清理、平整要求;

(八)採砂影響評價;

(九)規劃實施與管理要求。

《條例》第十一條規定了禁採區:

(一)河道防洪工程、河道整治工程、水庫樞紐、水文觀測設施、水環境監測設施、涵閘以及取水、排水、水電站等工程及其附屬設施安全保護範圍;

(二)河道頂衝段、險工、險段;

(三)橋樑、碼頭、浮橋、渡口、航道、過河電纜、管道、隧道等工程及其附屬設施安全保護範圍;

(四)飲用水源保護區;

(五)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和溼地公園;

(六)依法禁止採砂的其他區域。

《條例》第十二條規定了禁採期:

(一)主汛期;

(二)河道達到或者超過警戒水位時;

(三)依法禁止採砂的其他時段。

村民採砂量少於50立方 憑村委會證明材料向主管部門備案

若村民想採砂自用,也有相應的管理規定。《條例》第十七條規定,取得河道採砂權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向有許可權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提出河道採砂申請,辦理河道採砂許可證。

村民自用砂量少於五十立方米需到河道採砂的,憑當地村民委員會證明材料,經縣級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後,在指定範圍內採挖,免辦河道採砂許可證,但採挖的砂石不得銷售經營。

重拳出击!泸定县开展砂石资源开采专项整治

河道採砂權出讓期限不得超過三年

《條例》第十六條規定,河道採砂權出讓應當採用招標、拍賣、掛牌等公開出讓方式,並採取措施防止形成砂石市場價格壟斷。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實施河道採砂權出讓時,應當根據河道採砂規劃及年度實施方案編制出讓方案,並報同級人民政府同意。河道採砂權出讓期限不得超過三年。

非法採砂量達300立方以上 最高將處以30萬罰款

《條例》第三十三條明確規定:未依法辦理河道採砂許可證擅自在河道採砂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和非法採砂機具, 並按下列情形處以罰款:

(一)非法開採砂石量一百立方米以下的,處以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二)非法開採砂石量一百立方米以上一百五十立方米以下的,處以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三)非法開採砂石量一百五十立方米以上二百立方米以下的,處以十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四)非法開採砂石量二百立方米以上三百立方米以下的,處以十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五)非法開採砂石量三百立方米以上的,處以二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前款規定的違法行為,情節嚴重的,扣押或者沒收非法採砂船舶;造成損失的,依法賠償損失。

(本文整理自:四川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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