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去世了,还有人“抢着”当儿媳,事情不简单

去年儿子因意外不幸身亡,老人去提取儿子的公积金时却发现凭空多了一个“儿媳”,还把钱全部取走了,这到底怎么回事?

老人提取过世儿子住房公积金,发现多出个“儿媳”

“我儿子公积金账户里怎么一分钱都没有了?”2017年12月,安义县退休老职工杨女士的儿子詹某因意外不幸身亡。今年1月31日,料理完詹某丧事后,杨女士亲自来到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准备以直系亲属身份领取詹某住房公积金。可是,管理中心工作人员通过系统查询后发现,詹某账户里缴存的3.44万元住房公积金已经被人全部提取了。

为了查出詹某住房公积金被人提取的来龙去脉,管理中心立即调取詹某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提取档案和柜台影像资料,发现詹某名下的34400元住房公积金,是被一位名叫王美华的女子,以詹某妻子的身份在2017年12月10日以购房名义提取的。

我儿子一直是单身,怎么会多出个妻子来呢?”杨女士对此深感疑惑。杨女士告诉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其子詹某并未结婚成家,她本人也从不认识这位名叫王美华的“儿媳”。

鉴于詹某住房公积金被人提取时,管理中心尚未与民政、公安等部门实现数据共享;工作人员当时仅能凭经验、肉眼鉴别办事人提供材料的真伪。据此,管理中心怀疑该笔提取存在中介非法协助个人伪造材料骗提套取他人住房公积金的可能。

儿子去世了,还有人“抢着”当儿媳,事情不简单

不法中介伪造整套证明材料帮忙诈骗

以配偶名义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结婚证、户口本原件以及单位证明等等一整套材料。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复核发现,詹某名下住房公积金被提取时手续齐全,证明材料时完整的。那么,既然已经证明故去的詹某并未结婚,其单位也不可能为此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其“妻子”王美华来中心办业务时提供的材料证明又是从哪里来的呢?

为进一步查清事情真相,维护杨女士正当权益,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于今年5月陪同杨女士来到安义县公安局龙津派出所报案。

根据南昌住房管理中心提供的视频材料及相关证据,龙津派出所立案侦查发现,王美华及其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户口簿、詹某单位公章、购房合同及首付款发票等等一整套材料都是伪造的。实际上,当初以詹某妻子“王美华”名义在中心办理业务的这名女子,其真实身份为廖某;

而所谓“王美华”虽确有其人,但其身份信息也是被人恶意“克隆”,其本人并不知情。

据了解,不法分子廖某为了牟取詹某3.44万元住房公积金,与某房产中介陶某勾结,由陶某利用房产中介身份找人制作了一整套足以乱真的虚假材料。事成之后,廖某骗提的3.44万元住房公积金当然没有用来买房,而是按两人协议,陶某从中提取了25%的“中介费”总计1万元整;其余2.44万元已被廖某挥霍一空。

昨日江南君获悉,安义警方已将涉嫌诈骗疑犯廖某、陶某抓获归案;不法中介陶某骗取的1万元钱已退还给杨女士。目前,廖某和中介陶某伪造虚假材料骗取他人住房公积金一案已移交至安义县检察机关,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厉制裁。

伪造虚假材料,恶意领取他人公积金

以后还出现这事怎么办?

查一个,罚一个

绝不留情

昨日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告,将结合“扫黑除恶”工作,与公安等部门联手全面清理违规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有关信息,对违规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的中介机构,其他组织和个人依法予以查处。

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将被记入“诚信档案”曝光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公安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建金〔2018〕46号)和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文件要求,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结合“扫黑除恶”工作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将进一步优化提取审核流程,加强内部风险管理,推进部门信息共享,建立跨地协查机制,协调公安等相关部门全面清理违规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有关信息。

管理中心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后,中心将对违规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的中介机构、其他组织和个人加大查处力度,一律依法予以查处

。其中,中心将及时向公安等部门移交问题线索,严肃依法惩治;并将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

该负责人表示,今后凡是有违规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的行为的,将一律记入诚信档案并公开向社会曝光。

儿子去世了,还有人“抢着”当儿媳,事情不简单

南昌住房公积金信息已实现共享

据了解,目前南昌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已实现与民政、公安、房产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即账户人真实身份信息已经可以“一键查询”。

管理中心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进一步通过推进部门信息共享,建立跨地协查机制等举措提高核查、摸排清理效率。对涉案中介机构、其他组织和个人,将严格依法予以查处,并在一定时间内限制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涉案人员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职工的,还将通报其所在单位纪检监察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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